臺中市政府人事處
約僱人員
公告日 | 114/05/13 |
---|---|
刊登起迄日 | 114/05/12 ~ 114/05/16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中市政府人事處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
縣市 | 臺中市 |
工作地點 |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7樓(臺中市政府人事處) |
工作內容 | 辦理本處考訓科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 二、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負責盡職且有服務熱忱,具公務經驗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迴避任用、不得任用之情事。 |
聯絡方式 | 報名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應徵者於114年5月16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填寫履歷資料(含照片及自傳),並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本處取得履歷資料,並將下列證明文件掃描整合為一PDF檔上傳: (一)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三)各類語言能力測驗檢定及格證書及各類相關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二、不合資格者請勿報名,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 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處視需要擇優另行通知參加面談。 四、除正取名額外,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2個月內。 五、聯絡人:王小姐,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17007 其他: 一、履歷資料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 二、核薪方式:約僱5等280薪點(37,800元),如遇調薪,實際月支報酬以行政院公告待遇調整後之金額為主,另須自行負擔勞、健保及勞退自付部分。 三、僱用期限:自114年5月26起至114年8月29日止,倘約僱原因消失,受僱人員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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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1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12 ~ 114/05/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人事處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辦理本處考訓科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 二、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負責盡職且有服務熱忱,具公務經驗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迴避任用、不得任用之情事。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應徵者於114年5月16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填寫履歷資料(含照片及自傳),並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本處取得履歷資料,並將下列證明文件掃描整合為一PDF檔上傳: (一)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三)各類語言能力測驗檢定及格證書及各類相關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二、不合資格者請勿報名,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 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處視需要擇優另行通知參加面談。 四、除正取名額外,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2個月內。 五、聯絡人:王小姐,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17007 其他: 一、履歷資料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 二、核薪方式:約僱5等280薪點(37,800元),如遇調薪,實際月支報酬以行政院公告待遇調整後之金額為主,另須自行負擔勞、健保及勞退自付部分。 三、僱用期限:自114年5月26起至114年8月29日止,倘約僱原因消失,受僱人員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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