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
約用人員
公告日 | 114/05/13 |
---|---|
刊登起迄日 | 114/05/13 ~ 114/05/2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竹市政府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
縣市 | 新竹市 |
工作地點 | 新竹市政府社會處社會行政科 新竹市中央路241號4樓 |
工作內容 | 1、 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輔導計畫。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 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或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 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規定。 2.具獨立作業及電腦文書能力 3.具機車或汽車駕照 4.進用期間: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
聯絡方式 | 1. 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自傳請詳述)、最高學歷(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及相關工作證明之證明文件。 2. 於114年5月23日(星期五)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300 新竹市中央路241號4樓 洪毓芳社工員 收」,並請註明「應徵約用社工員」證件不齊或逾時應徵均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3)5352386轉303。 3. 待遇:月薪新臺幣38,898元,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薪資另計。 4. 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5. 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
聯絡Email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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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1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13 ~ 114/05/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市政府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內容
1、 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輔導計畫。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或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 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規定。 2.具獨立作業及電腦文書能力 3.具機車或汽車駕照 4.進用期間: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聯絡方式
1. 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自傳請詳述)、最高學歷(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及相關工作證明之證明文件。 2. 於114年5月23日(星期五)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300 新竹市中央路241號4樓 洪毓芳社工員 收」,並請註明「應徵約用社工員」證件不齊或逾時應徵均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3)5352386轉303。 3. 待遇:月薪新臺幣38,898元,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薪資另計。 4. 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5. 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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