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約僱人員
| 公告日 | 114/05/13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5/13 ~ 114/05/27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無 |
| 縣市 | 臺北市 |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濱江街362號(政風室) |
| 工作內容 | (一) 協助辦理飛航服務安全管理及相關行政事項、辦理飛航管制行政業務。(50%) (二) 協助辦理文書、宣導、預防、維護、彙整等行政作業,及其他廉政事項。(40%)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 應試者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之情事。 (三) 熟Office軟體作業,中英文打字40字/分鐘。 |
| 聯絡方式 | (一) 本職缺之月報酬為280薪點(約新台幣38,948元),僱用期限:自報到日期至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115年1月初);其僱用期限屆滿或代理原因消失,即終止契約,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二)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1.履歷表(含自傳);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身份證影本;4.工作經歷證明影本(如有專業證照、英檢相關證明文件,請一併檢附)等資料各1份,於114年5月27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臺北市濱江街362號,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政風室約僱人員職務」字樣及白天聯絡電話。 (三) 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函復,另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 本次甄選正取1名,備取1名,遞補職缺以本次甄選缺額為限。 (五) 聯絡電話:(02)8770-2213陳小姐。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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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1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13 ~ 114/05/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無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 協助辦理飛航服務安全管理及相關行政事項、辦理飛航管制行政業務。(50%) (二) 協助辦理文書、宣導、預防、維護、彙整等行政作業,及其他廉政事項。(40%)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 應試者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之情事。 (三) 熟Office軟體作業,中英文打字40字/分鐘。
聯絡方式
(一) 本職缺之月報酬為280薪點(約新台幣38,948元),僱用期限:自報到日期至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115年1月初);其僱用期限屆滿或代理原因消失,即終止契約,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二)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1.履歷表(含自傳);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身份證影本;4.工作經歷證明影本(如有專業證照、英檢相關證明文件,請一併檢附)等資料各1份,於114年5月27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臺北市濱江街362號,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政風室約僱人員職務」字樣及白天聯絡電話。 (三) 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函復,另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 本次甄選正取1名,備取1名,遞補職缺以本次甄選缺額為限。 (五) 聯絡電話:(02)8770-2213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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