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泰山區公所
辦事員
公告日 | 113/11/25 |
---|---|
刊登起迄日 | 113/11/22 ~ 113/12/0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泰山區公所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1段322號。 |
工作內容 | 一、本所民政課一般民政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本所公務人員綜合行政或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具有本所公務人員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職務任用資格。 三、具有委任相當等級之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資格。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消極資格情事,於報名截止日止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
聯絡方式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政策,本案採線上作業應徵方式報名遞件。 二、請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欲應徵之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點選確定進行登入,首先確認「我的簡歷」、「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登打簡要自述,再至「應徵職缺」授權本處於甄選期間得調閱履歷,最後至「我的應徵」上傳附件。請檢具以下資料並合併掃描成1份 PDF 檔後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各項證書影本(如英檢、採購證照、身心障礙手冊,如無免附)。 三、請依上述規定報名,所附資料不全、逾期或不符報名規定者,恕不受理報名亦不通知補件。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辦理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本職缺得增列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本項甄選參加人員如均未符合本所需求時,得予以從缺。 六、聯絡電話:02-22968244陳先生。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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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25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2 ~ 113/12/0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泰山區公所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本所民政課一般民政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一、具有本所公務人員綜合行政或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具有本所公務人員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職務任用資格。 三、具有委任相當等級之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資格。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消極資格情事,於報名截止日止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政策,本案採線上作業應徵方式報名遞件。 二、請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欲應徵之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點選確定進行登入,首先確認「我的簡歷」、「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登打簡要自述,再至「應徵職缺」授權本處於甄選期間得調閱履歷,最後至「我的應徵」上傳附件。請檢具以下資料並合併掃描成1份 PDF 檔後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各項證書影本(如英檢、採購證照、身心障礙手冊,如無免附)。 三、請依上述規定報名,所附資料不全、逾期或不符報名規定者,恕不受理報名亦不通知補件。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辦理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本職缺得增列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本項甄選參加人員如均未符合本所需求時,得予以從缺。 六、聯絡電話:02-22968244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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