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頭份地政事務所
課員
公告日 | 113/11/25 |
---|---|
刊登起迄日 | 113/11/22 ~ 113/11/2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苗栗縣頭份地政事務所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地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苗栗縣 |
工作地點 | 苗栗縣頭份地政事務所(苗栗縣頭份市忠孝里21鄰忠孝1路276號) |
工作內容 | 辦理土地地價、地用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現職公務人員。 2.公務人員高普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具符合地政職系任用資格。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預估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於113年11月25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履歷自傳不得空白)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同意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將個人履歷相關證明文件合併掃描上傳。證明文件如下: (一)考試及格證書。 (二)最高學歷證件。 (三)現職派令。 (四)最近一次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五)其他特殊事蹟資料(如語言能力檢定、專業證照、採購證書等),無則免附。 二、未完整上傳上述資料者,視同資格不符,履歷資料中務必填寫白天連絡電話、手機號碼,逾期恕不予受理。 三、報名人員經書面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後擇優錄取,如均無適當者,本所得予以從缺。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及退件。 四、聯絡電話:(037)672053分機312羅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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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25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2 ~ 113/11/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苗栗縣頭份地政事務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地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苗栗縣
工作內容
辦理土地地價、地用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現職公務人員。 2.公務人員高普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具符合地政職系任用資格。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預估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於113年11月25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履歷自傳不得空白)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同意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將個人履歷相關證明文件合併掃描上傳。證明文件如下: (一)考試及格證書。 (二)最高學歷證件。 (三)現職派令。 (四)最近一次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五)其他特殊事蹟資料(如語言能力檢定、專業證照、採購證書等),無則免附。 二、未完整上傳上述資料者,視同資格不符,履歷資料中務必填寫白天連絡電話、手機號碼,逾期恕不予受理。 三、報名人員經書面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後擇優錄取,如均無適當者,本所得予以從缺。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及退件。 四、聯絡電話:(037)672053分機312羅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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