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3/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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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22 ~ 113/11/28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無 |
縣市 | 苗栗縣 |
工作地點 | 本分署苗栗辦事處(地址:苗栗市玉清路386號3樓) |
工作內容 | (一)工作項目: 1.國有非公用財產管理、租賃、讓售等相關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二)僱用期間:自僱用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 (三)薪資待遇:約僱人員五等280薪點,月支新臺幣37,800元(應自行負擔勞健保自付額部分)。 |
資格條件 | (一)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符合國籍法第20條、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 (二)檢附證件: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及相關證明文件影印本。 |
聯絡方式 | (一)親自或託人送至苗栗辦事處或以郵寄【以郵戳為憑,信封上並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科員職務代理人)並填寫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方式報名均可。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本甄選案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備取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之職缺或性質相近之職缺,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備取資格。 (三)報名地址、聯絡電話:苗栗市玉清路386號3樓、037-350668轉201(林股長)。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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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25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2 ~ 113/11/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無
縣市
苗栗縣
工作內容
(一)工作項目: 1.國有非公用財產管理、租賃、讓售等相關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二)僱用期間:自僱用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 (三)薪資待遇:約僱人員五等280薪點,月支新臺幣37,800元(應自行負擔勞健保自付額部分)。
資格條件
(一)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符合國籍法第20條、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 (二)檢附證件: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及相關證明文件影印本。
聯絡方式
(一)親自或託人送至苗栗辦事處或以郵寄【以郵戳為憑,信封上並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科員職務代理人)並填寫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方式報名均可。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本甄選案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備取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之職缺或性質相近之職缺,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備取資格。 (三)報名地址、聯絡電話:苗栗市玉清路386號3樓、037-350668轉201(林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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