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
約僱人員

公告日 114/05/13
刊登起迄日 114/05/13 ~ 114/05/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縣政府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新竹縣
工作地點 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產業發展處)
工作內容 辦理都市設計審議、容積移轉、都市更新、住宅政策及住宅補貼等暨長官交辦等業務。(D25201101)
資格條件 1.大學畢業或專科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者。 3.諳客語尤佳。
聯絡方式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自傳)內容無誤)】,並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須完成駐外單位驗證並附中文譯本)、語言檢定證明、其它證照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無則免附)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未完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恕不受理。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本職缺視甄選結果擇優至多備取2名,後補期間為3個月,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本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hsinchu.gov.tw/)訊息中心/一般公告項下。 3、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產業發展處城鄉發展科黃科長(聯絡電話:03-5518101#6219)。 4、僱用期限: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5、聯絡人:新竹縣政府人事處李小姐,電話03-5518101分機3813。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5/1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13 ~ 114/05/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縣政府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新竹縣

工作內容

辦理都市設計審議、容積移轉、都市更新、住宅政策及住宅補貼等暨長官交辦等業務。(D25201101)

資格條件

1.大學畢業或專科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者。 3.諳客語尤佳。

聯絡方式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自傳)內容無誤)】,並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須完成駐外單位驗證並附中文譯本)、語言檢定證明、其它證照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無則免附)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未完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恕不受理。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本職缺視甄選結果擇優至多備取2名,後補期間為3個月,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本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hsinchu.gov.tw/)訊息中心/一般公告項下。 3、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產業發展處城鄉發展科黃科長(聯絡電話:03-5518101#6219)。 4、僱用期限: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5、聯絡人:新竹縣政府人事處李小姐,電話03-5518101分機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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