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
約僱人員

公告日 113/11/25
刊登起迄日 113/11/22 ~ 113/12/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勞動部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280薪點,折合月薪新台幣37,800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10樓
工作內容 1.關於工資、女工、童工、技術生、職業災害補償制度之推行。 2.關於民眾對勞工工資、女工、童工、技術生、職業災害補償等法規詢問及申訴事項。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熟諳Word、Excel等電腦操作及資料處理相關作業。 3.工作態度積極、認真負責、思維縝密、具溝通協調能力。 4.具公部門勞工行政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聯絡方式 1.本職缺係代理本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科員請假期間所遺業務,代理期間為報到日起至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日止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暫定自報到日起至114年2月8日止)。 2.意者請檢附下列文件,以A4格式依序裝訂: (1)履歷表(內容應含基本資料、學經歷及工作經驗等)。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身分證影本。 3.於113年12月6日前逕寄「104472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10樓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黃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資料不全、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補件、不予通知面試,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通知),封面請註明「應徵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約僱人員職務」。 4.甄選方式將先就書面資料審查,再擇優通知面試。 5.正取1名,另視成績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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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3/11/25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2 ~ 113/12/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勞動部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280薪點,折合月薪新台幣37,800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關於工資、女工、童工、技術生、職業災害補償制度之推行。 2.關於民眾對勞工工資、女工、童工、技術生、職業災害補償等法規詢問及申訴事項。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熟諳Word、Excel等電腦操作及資料處理相關作業。 3.工作態度積極、認真負責、思維縝密、具溝通協調能力。 4.具公部門勞工行政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聯絡方式

1.本職缺係代理本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科員請假期間所遺業務,代理期間為報到日起至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日止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暫定自報到日起至114年2月8日止)。 2.意者請檢附下列文件,以A4格式依序裝訂: (1)履歷表(內容應含基本資料、學經歷及工作經驗等)。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身分證影本。 3.於113年12月6日前逕寄「104472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10樓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黃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資料不全、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補件、不予通知面試,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通知),封面請註明「應徵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約僱人員職務」。 4.甄選方式將先就書面資料審查,再擇優通知面試。 5.正取1名,另視成績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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