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店區新和國民小學
出納組長
公告日 | 114/0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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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5/13 ~ 114/05/19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新店區新和國民小學 |
職稱 | 出納組長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新店區新和國民小學 |
工作內容 | 工作項目: (一)薪資、補助、獎金、稅款扣繳造冊發放及各項鐘點費發放。 (二)學雜費、校外教學...等收費暨結算。 (三)現金出納之審核及保管。 (四)零用金業務 (五)退休人員退休金、慰問金繕造發放。 (六)補充健保費及所得稅業務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甄選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本職缺為預估缺,出缺日期為114年8月1日,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一)職系:綜合行政職系。 (二)職稱:出納組長。 (三)職等:委任第五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 報名資格: (一)公務人員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無調任限制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12條情事,並符合臺灣 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規定 (三)未曾受懲戒或行政懲處,品行端正具服務熱誠,並須配合學校業務需要作職務輪調。 (四)曾擔任出納職務或具採購證照者尤佳。 (五) 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男性需役畢或免役) |
聯絡方式 | 報名方式: 採「線上報名」方式(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現職人員」請於截止日前(1140519),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請掃瞄上傳繳交下列證件影本: 1.甄選報名表、自傳、切結書,請至本校官網https://www.hhps.ntpc.edu.tw/行政公告下載。 2.國民身份證正反面。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5.最近一次派令。 6.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 7.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8.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採購證照、專長、英文檢定或身心障礙證明等)。 甄選方式:經審查資格條件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選日期及時間另行通知。應試人員資格、條件、能力不符及無法配合本校要求者,本校斟酌情況得以從缺,如不適合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 錄取標準:按成績高低順序擇優錄取,總分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應試者之各項條件皆達錄取標準且同分時,以具身心障礙手冊者優先錄取。 甄選結果:本項甄試錄取結果將公告於本校網站上,不另書面通知,經甄選錄取人員,須經權責機關同意並俟辦理商調及報派手續完成後,始生進用效力。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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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1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13 ~ 114/05/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新店區新和國民小學
職稱
出納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工作項目: (一)薪資、補助、獎金、稅款扣繳造冊發放及各項鐘點費發放。 (二)學雜費、校外教學...等收費暨結算。 (三)現金出納之審核及保管。 (四)零用金業務 (五)退休人員退休金、慰問金繕造發放。 (六)補充健保費及所得稅業務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甄選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本職缺為預估缺,出缺日期為114年8月1日,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一)職系:綜合行政職系。 (二)職稱:出納組長。 (三)職等:委任第五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 報名資格: (一)公務人員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無調任限制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12條情事,並符合臺灣 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規定 (三)未曾受懲戒或行政懲處,品行端正具服務熱誠,並須配合學校業務需要作職務輪調。 (四)曾擔任出納職務或具採購證照者尤佳。 (五) 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男性需役畢或免役)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採「線上報名」方式(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現職人員」請於截止日前(1140519),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請掃瞄上傳繳交下列證件影本: 1.甄選報名表、自傳、切結書,請至本校官網https://www.hhps.ntpc.edu.tw/行政公告下載。 2.國民身份證正反面。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5.最近一次派令。 6.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 7.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8.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採購證照、專長、英文檢定或身心障礙證明等)。 甄選方式:經審查資格條件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選日期及時間另行通知。應試人員資格、條件、能力不符及無法配合本校要求者,本校斟酌情況得以從缺,如不適合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 錄取標準:按成績高低順序擇優錄取,總分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應試者之各項條件皆達錄取標準且同分時,以具身心障礙手冊者優先錄取。 甄選結果:本項甄試錄取結果將公告於本校網站上,不另書面通知,經甄選錄取人員,須經權責機關同意並俟辦理商調及報派手續完成後,始生進用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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