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專案經理(財務處)

公告日 113/11/25
刊登起迄日 113/11/22 ~ 113/11/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職稱 專案經理(財務處)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本校建工校區(高雄市三民區建工路415號)、燕巢校區(高雄市燕巢區深中路58號)、第一校區(高雄市燕巢區大學路1號)、楠梓校區(高雄市楠梓區海專路142號)、旗津校區(高雄市旗津區中洲三路482號)。如獲錄取應於學校指定之上班地點刷上下班卡,基於業務需要或職務調整得指派於各校區間輪調。
工作內容 (一) 針對校務基金各類專案進行財務分析與策略評估。 (二) 因應校務發展,定期盤點並檢視各類專案的管理,分析各專案未來質化或量化效益。 (三) 籌辦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開會等相關業務及後續事宜。 (四) 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相關數據統計分析及填報校務基本資料庫財務處窗口。 (五) 本校財務規劃報告書資料彙整與編撰。 (六) 辦理及分析財務處各類專案報告、財務策略與評估。 (七) 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惟視需要配合加班。 聘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待  遇:依本校「專案工作人員管理要點」薪資支給標準敘薪,經理依「約用經理」敘薪標準,月支數額為新臺幣5萬7,740元整。
資格條件 (一) 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校院大學學歷以上學歷(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 (二) 大學畢業後有擬任職務專任相關工作經驗六年以上,且具碩士以上學歷相關科系畢業或大學畢業後有擬任職務專任相關工作經驗八年以上,且具學士以上學歷相關科系畢業。 (三) Word文書處理、Excel各類統計報表。 (四) 具備服務熱忱、態度親切、溝通能力、積極學習與敬業精神。 (五) 無信用不良紀錄:請檢附「當事人綜合信用報告」內容包括表頭資訊、【當事人基本資料】、【銀行借款資訊】、【逾期、催收或呆帳資訊】、【主債務轉讓資訊】、【授信保證人資訊】、【共同債務/從債務/其他債務轉讓資訊】、【退票資訊】、【拒絕往來資訊】、【信用卡資訊】、【信用卡戶帳款資訊】、【信用卡債權再轉讓及清償資訊】、【被查詢紀錄】、【當事人查詢紀錄】、【附加訊息】等項目。 (六) 曾任企業財務部門或具備相關財務分析工作經驗五年以上;或曾於金融、證券、期貨或保險機構從事金融商品投資業務工作經驗五年以上。 (七) 有其他學經歷足資證明其具備金融商品投資專業知識及管理經驗,可健全有效管理投資部門業務者。 (八) 反應靈敏、配合度高、認真細心、溝通能力強、抗壓耐勞、具整合作業能力,態度積極具創意。 (九) 報名時需檢附前開相關證件影本及投資經驗之績效證明,錄取後查驗正本無誤,始得正式簽約僱用。 (十)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契約人員: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1年至4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第2款之情事。 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第3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1年至4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十一) 如為大陸地區人民,應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在臺設籍滿10年以上之規定。
聯絡方式 (一) 意者請至網址(https://reurl.cc/YE5m2l)或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下載並填寫「本校專案工作人員應徵報名表」,於113年11月28日(星期四)前報名表電子檔,併同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相關工作證明等佐證資料影本傳送至[email protected]信箱或郵寄至高雄市燕巢區深中路58號本校財務處曹小姐收,以郵戳為憑,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逾期及不合者恕不受理。 (二) 資格符合本校需求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通知及退件。視實際需要,擇優備取人員1-2名,自甄選錄取公告起三個內有效。 (三) 聯絡電話:用人單位:07-3814526轉(12090),(財務處)(曹小姐)。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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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3/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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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1/22 ~ 113/11/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職稱

專案經理(財務處)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一) 針對校務基金各類專案進行財務分析與策略評估。 (二) 因應校務發展,定期盤點並檢視各類專案的管理,分析各專案未來質化或量化效益。 (三) 籌辦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開會等相關業務及後續事宜。 (四) 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相關數據統計分析及填報校務基本資料庫財務處窗口。 (五) 本校財務規劃報告書資料彙整與編撰。 (六) 辦理及分析財務處各類專案報告、財務策略與評估。 (七) 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惟視需要配合加班。 聘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待  遇:依本校「專案工作人員管理要點」薪資支給標準敘薪,經理依「約用經理」敘薪標準,月支數額為新臺幣5萬7,740元整。

資格條件

(一) 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校院大學學歷以上學歷(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 (二) 大學畢業後有擬任職務專任相關工作經驗六年以上,且具碩士以上學歷相關科系畢業或大學畢業後有擬任職務專任相關工作經驗八年以上,且具學士以上學歷相關科系畢業。 (三) Word文書處理、Excel各類統計報表。 (四) 具備服務熱忱、態度親切、溝通能力、積極學習與敬業精神。 (五) 無信用不良紀錄:請檢附「當事人綜合信用報告」內容包括表頭資訊、【當事人基本資料】、【銀行借款資訊】、【逾期、催收或呆帳資訊】、【主債務轉讓資訊】、【授信保證人資訊】、【共同債務/從債務/其他債務轉讓資訊】、【退票資訊】、【拒絕往來資訊】、【信用卡資訊】、【信用卡戶帳款資訊】、【信用卡債權再轉讓及清償資訊】、【被查詢紀錄】、【當事人查詢紀錄】、【附加訊息】等項目。 (六) 曾任企業財務部門或具備相關財務分析工作經驗五年以上;或曾於金融、證券、期貨或保險機構從事金融商品投資業務工作經驗五年以上。 (七) 有其他學經歷足資證明其具備金融商品投資專業知識及管理經驗,可健全有效管理投資部門業務者。 (八) 反應靈敏、配合度高、認真細心、溝通能力強、抗壓耐勞、具整合作業能力,態度積極具創意。 (九) 報名時需檢附前開相關證件影本及投資經驗之績效證明,錄取後查驗正本無誤,始得正式簽約僱用。 (十)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契約人員: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1年至4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第2款之情事。 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第3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1年至4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十一) 如為大陸地區人民,應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在臺設籍滿10年以上之規定。

聯絡方式

(一) 意者請至網址(https://reurl.cc/YE5m2l)或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下載並填寫「本校專案工作人員應徵報名表」,於113年11月28日(星期四)前報名表電子檔,併同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相關工作證明等佐證資料影本傳送至[email protected]信箱或郵寄至高雄市燕巢區深中路58號本校財務處曹小姐收,以郵戳為憑,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逾期及不合者恕不受理。 (二) 資格符合本校需求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通知及退件。視實際需要,擇優備取人員1-2名,自甄選錄取公告起三個內有效。 (三) 聯絡電話:用人單位:07-3814526轉(12090),(財務處)(曹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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