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公告日 | 114/05/14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5/14 ~ 114/05/27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 |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5等 |
| 縣市 | 臺北市 |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傳賢樓3樓(基金管理局 業務組) |
| 工作內容 | 業務組登記桌及其他綜理等業務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 2.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作業 3.具備良好之服務態度與溝通協調能力。 4.具政府部門服務經驗者尤佳。 |
| 聯絡方式 | 1.檢具文件: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身分證影本(A4直式橫書,貼妥最近2吋半身照片,註明聯絡電話及地址,末頁請簽名),於114年5月27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11601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傳賢樓3樓,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業務組黃先生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代理人。聯絡電話02-82367320黃先生。 2..甄試方式: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履歷資料恕不寄還(如需返還者,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本次公開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人,候補期間為1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 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如代理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約,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5.本職務月支報酬依「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規定,按其所具資格條件以280薪點支薪,折合新臺幣38,948元。 |
| 聯絡Email |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書記
114/02/24~114/03/05
|
公告日期
114/05/1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14 ~ 114/05/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5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業務組登記桌及其他綜理等業務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 2.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作業 3.具備良好之服務態度與溝通協調能力。 4.具政府部門服務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1.檢具文件: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身分證影本(A4直式橫書,貼妥最近2吋半身照片,註明聯絡電話及地址,末頁請簽名),於114年5月27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11601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傳賢樓3樓,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業務組黃先生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代理人。聯絡電話02-82367320黃先生。 2..甄試方式: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履歷資料恕不寄還(如需返還者,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本次公開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人,候補期間為1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 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如代理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約,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5.本職務月支報酬依「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規定,按其所具資格條件以280薪點支薪,折合新臺幣38,9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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