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工程員
公告日 | 113/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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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22 ~ 113/11/28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
職稱 | 工程員 |
職系 | 土木工程 |
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屏東縣 |
工作地點 |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 |
工作內容 | 一、公路工程設計規劃、設計事項、公路工程環評及新闢公路彙辦等土木工程相關業務之執行。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薦任升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具備道路工程規劃、設計或監造等相關實務經驗2年以上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情事者。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公告期限內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簡要自述,完成應徵資料確認。二、另併請上傳以下資料: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任職務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專業證照、語言能力證件或特殊身分證明文件等,無則免附)。 三、報名人員將先行進行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分局擇優通知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通知。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註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五、本職缺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日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六、聯絡方式:08-7893456分機1505;人事室黃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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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25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2 ~ 113/11/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職稱
工程員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屏東縣
工作內容
一、公路工程設計規劃、設計事項、公路工程環評及新闢公路彙辦等土木工程相關業務之執行。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薦任升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具備道路工程規劃、設計或監造等相關實務經驗2年以上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公告期限內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簡要自述,完成應徵資料確認。二、另併請上傳以下資料: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任職務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專業證照、語言能力證件或特殊身分證明文件等,無則免附)。 三、報名人員將先行進行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分局擇優通知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通知。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註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五、本職缺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日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六、聯絡方式:08-7893456分機1505;人事室黃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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