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行政組員

公告日 114/05/14
刊登起迄日 114/05/14 ~ 114/05/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職稱 行政組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基隆市
工作地點 工作時間:同本校職員上下班時間(必要時可配合調整工作時間) 工作地點: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基隆市) 人 數 : 正取1名,必要時擇優備取2名 待 遇 : 按所具職務名稱第一級支付,詳如本校校務基金進用專案工作人員報酬標準表。
工作內容 1.辦理校園徵才系列活動(徵才博覽會、說明會、企業參訪活動) 2.辦理各項講座(履歷撰寫、面試技巧、面試穿搭、國家考試、傑出校友經驗分享、勞動權益及相關講座)。 3.廠商徵才刊登、管理及相關諮詢服務(含校內外工讀、家教、正職、校友企業、替代役、暑期公部門等職缺公告)。 4.教育部大學校院校務資料庫填報及大專校院基本資料庫總管理暨畢業生流向追蹤平台填報。 5.總管理UCAN教育部大專院校就業職能診斷平台。 6.職涯規劃活動(1對1職涯輔導、大一學習促進生涯講座)。 7.留遊學及升學相關業務(留遊學說明會、升學資料蒐集)。 8.總籌本校畢業生畢業後1、3、5年校友流向追蹤調查及雇主滿意度問卷調查。 9.協助辦理本校教學卓越計畫及總籌勞動部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及教育部大專校院推動職涯輔導補助各項計畫申請。 10.填報QS Star、上海一流大學及教育部職涯輔導成效相關問卷填覆,並配合辦理各項學生職輔相關活動。 11.公文書簽核及管理 12.其他臨時交辦事宜
資格條件 (1)具有學士學位(含)以上學歷。擁有機關學校相關行政經驗者優先考量。 (2)具良好組織能力、專案管理及溝通協調能力。 (3)熟悉資料庫管理、資料分析及電腦文書軟體。 (4)具計畫書及結案報告撰寫經驗者。 (5)具抗壓性、敬業態度及學習熱忱。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請於 114 年 5 月 16 日前(以郵戳為憑)將 (1)履歷表(附照片)、自傳(含工作經驗)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如有工作經驗或通過英文檢定者,請附上證明文件。 上述履歷及相關證明資料,請合併為一份PDF檔,於收件日前先行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email protected] (檔案名稱請編輯為『應徵校務基金專案行政組員 - OOO先生/小姐』),並以上紙本資料寄至: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2號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實習暨就業輔導組 陳正龍先生 收(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校務基金專案行政組員』並註明寄件人姓名、住址、聯絡電話),收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評選方式: (1)書面資料審查。 (2)書面資料資格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 備註: (1)錄取者經通知後應能儘速上班。 (2)資格條件審查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條件審查不合者或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將不返還書面應徵資料。) (3)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正取如未報到或在職期間因故離職,依序由備取者遞補,候補期間為3 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5)需求單位連絡人:陳正龍先生,電話:(02)24622192分機1193。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5/1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14 ~ 114/05/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職稱

行政組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基隆市

工作內容

1.辦理校園徵才系列活動(徵才博覽會、說明會、企業參訪活動) 2.辦理各項講座(履歷撰寫、面試技巧、面試穿搭、國家考試、傑出校友經驗分享、勞動權益及相關講座)。 3.廠商徵才刊登、管理及相關諮詢服務(含校內外工讀、家教、正職、校友企業、替代役、暑期公部門等職缺公告)。 4.教育部大學校院校務資料庫填報及大專校院基本資料庫總管理暨畢業生流向追蹤平台填報。 5.總管理UCAN教育部大專院校就業職能診斷平台。 6.職涯規劃活動(1對1職涯輔導、大一學習促進生涯講座)。 7.留遊學及升學相關業務(留遊學說明會、升學資料蒐集)。 8.總籌本校畢業生畢業後1、3、5年校友流向追蹤調查及雇主滿意度問卷調查。 9.協助辦理本校教學卓越計畫及總籌勞動部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及教育部大專校院推動職涯輔導補助各項計畫申請。 10.填報QS Star、上海一流大學及教育部職涯輔導成效相關問卷填覆,並配合辦理各項學生職輔相關活動。 11.公文書簽核及管理 12.其他臨時交辦事宜

資格條件

(1)具有學士學位(含)以上學歷。擁有機關學校相關行政經驗者優先考量。 (2)具良好組織能力、專案管理及溝通協調能力。 (3)熟悉資料庫管理、資料分析及電腦文書軟體。 (4)具計畫書及結案報告撰寫經驗者。 (5)具抗壓性、敬業態度及學習熱忱。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請於 114 年 5 月 16 日前(以郵戳為憑)將 (1)履歷表(附照片)、自傳(含工作經驗)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如有工作經驗或通過英文檢定者,請附上證明文件。 上述履歷及相關證明資料,請合併為一份PDF檔,於收件日前先行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email protected] (檔案名稱請編輯為『應徵校務基金專案行政組員 - OOO先生/小姐』),並以上紙本資料寄至: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2號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實習暨就業輔導組 陳正龍先生 收(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校務基金專案行政組員』並註明寄件人姓名、住址、聯絡電話),收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評選方式: (1)書面資料審查。 (2)書面資料資格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 備註: (1)錄取者經通知後應能儘速上班。 (2)資格條件審查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條件審查不合者或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將不返還書面應徵資料。) (3)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正取如未報到或在職期間因故離職,依序由備取者遞補,候補期間為3 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5)需求單位連絡人:陳正龍先生,電話:(02)24622192分機1193。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無歷史資料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