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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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5/14 ~ 114/05/2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
縣市 | 臺南市 |
工作地點 | 70846臺南市安平區健康路三段310號 |
工作內容 | 辦理文書、打字、整卷、歸檔、佐理檢察相關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所列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規定。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具證書或資格證明文件者。 三、嫻熟電腦文書作業(公文寫作、word、excel、powerpoint等),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達30個字以上。 四、具相關工作經驗及曾任職公職機關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114年5月22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以掛號郵遞報名或於上班時間內送達本署服務中心收文,以郵戳或本署收文戳章為憑,逾期概不受理,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字樣,收件地址:708203臺南市安平區健康路三段310號,收件人: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人事室收。 須檢具之證明文件等請詳見報名簡章,報名簡章及報名表等請至本署官網https://www.tnc.moj.gov.tw/自行下載。如有報名方面問題,請於上班時間洽詢電話:06–2959731分機6303許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5/1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14 ~ 114/05/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辦理文書、打字、整卷、歸檔、佐理檢察相關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所列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規定。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具證書或資格證明文件者。 三、嫻熟電腦文書作業(公文寫作、word、excel、powerpoint等),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達30個字以上。 四、具相關工作經驗及曾任職公職機關者尤佳。
聯絡方式
114年5月22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以掛號郵遞報名或於上班時間內送達本署服務中心收文,以郵戳或本署收文戳章為憑,逾期概不受理,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字樣,收件地址:708203臺南市安平區健康路三段310號,收件人: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人事室收。 須檢具之證明文件等請詳見報名簡章,報名簡章及報名表等請至本署官網https://www.tnc.moj.gov.tw/自行下載。如有報名方面問題,請於上班時間洽詢電話:06–2959731分機6303許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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