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技術員

公告日 114/05/14
刊登起迄日 114/05/14 ~ 114/06/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職稱 技術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10608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計算機與網路中心
工作內容 1.總量管控系統管理維護 (1)院所系科學位學程增設、調整申請暨審查作業系統 (2)總量資源條件考核系統 (3)招生名額分配線上填報系統 2.總量管控系統網頁修增及維護 (1)修增擴充各校資料上傳及下載功能 (2)網頁美化 3.總量管控系統資訊安全協助管理維護 4.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校院碩士學歷,以電子、電機或資工相關系所畢業尤佳。 2.熟SQL語法、.NET Framework與資料庫系統。 3.具資訊安全相關知識。 4.具網頁應用程式維護能力。 5.需具備英檢中級初試合格或相當等級檢定考試及格之英語能力。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未檢附者視為不合格件,並於114年6月13日前郵寄或親送至106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人事室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時者視為不合格件,應徵信封及個人資料表上請務必註明「應徵計算機與網路中心技術員缺(總量)」,未註明者視為不合格件): 1.「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主選單\契約進用工作人員專區\01表單下載\01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契約進用工作人員甄選「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下載表格並填妥)(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2.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 3.最高學歷影本(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4.英文能力證明文件(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二、經本校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審,不合格者恕不個別通知及退件,電話:人事室周小姐(02-2771-2171#1618)。 三、本案人員須經試用期3個月,其進用及待遇規定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主選單\契約進用工作人員專區項下查詢,本案人員待遇係依本校契約進用工作人員薪級表自碩士級337薪點(38,560元)起薪,敘薪則依學校規定辦理,若錄取人員為軍公教退休(職、伍)人員,並依政府相關法令辦理。 四、本職缺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內有效。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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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1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14 ~ 114/06/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職稱

技術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總量管控系統管理維護 (1)院所系科學位學程增設、調整申請暨審查作業系統 (2)總量資源條件考核系統 (3)招生名額分配線上填報系統 2.總量管控系統網頁修增及維護 (1)修增擴充各校資料上傳及下載功能 (2)網頁美化 3.總量管控系統資訊安全協助管理維護 4.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校院碩士學歷,以電子、電機或資工相關系所畢業尤佳。 2.熟SQL語法、.NET Framework與資料庫系統。 3.具資訊安全相關知識。 4.具網頁應用程式維護能力。 5.需具備英檢中級初試合格或相當等級檢定考試及格之英語能力。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未檢附者視為不合格件,並於114年6月13日前郵寄或親送至106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人事室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時者視為不合格件,應徵信封及個人資料表上請務必註明「應徵計算機與網路中心技術員缺(總量)」,未註明者視為不合格件): 1.「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主選單\契約進用工作人員專區\01表單下載\01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契約進用工作人員甄選「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下載表格並填妥)(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2.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 3.最高學歷影本(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4.英文能力證明文件(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二、經本校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審,不合格者恕不個別通知及退件,電話:人事室周小姐(02-2771-2171#1618)。 三、本案人員須經試用期3個月,其進用及待遇規定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主選單\契約進用工作人員專區項下查詢,本案人員待遇係依本校契約進用工作人員薪級表自碩士級337薪點(38,560元)起薪,敘薪則依學校規定辦理,若錄取人員為軍公教退休(職、伍)人員,並依政府相關法令辦理。 四、本職缺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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