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博士後研究

公告日 113/11/11
刊登起迄日 113/10/23 ~ 113/11/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職稱 博士後研究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七、工作地址:本校楠梓校區(高雄市楠梓區海專路142號)。
工作內容 五、工作內容: (一)協助相關研究計畫案執行。 (二)進行學術研究、實驗研究操作及學術論文、國際期刊發表。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惟視需要配合加班及短期國內出差。
資格條件 一、職稱:博士後研究員(專案研究人員)。 二、名額:擇優正取2人;擇優備取1人。 三、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校院大學學歷以上學歷(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 (二)國內外大學環境、化學、海洋及理工相關科系畢業之博士。 (三)具英文期刊論文撰寫能力及實驗室操作經驗。 (四)具學術研究有熱忱、認真負責,且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五)具環境監測、污染物分析、儀器分析及生物科技等相關研究經驗。 (六)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七)如為大陸地區人民,應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在臺設籍滿10年以上之規定。 四、聘用期限:自起聘日起1年(表現優秀者得續聘)。
聯絡方式 八、待  遇:依據「本校專案研究人員研究費支給標準表」之專案助理研究員第一年敘薪,月支數額為新臺幣6萬3,111元整。 九、報名及聯絡方式: (一) 意者請至網址(https://personnel.nkust.edu.tw/p/406-1019-85088,r175.php)下載並填寫「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專案研究人員應徵報名表」、「國立高雄科技大學不適任人員查詢具結(同意)書」、「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專案研究人員徵選具結書」,於113年11月30日(星期六)前併同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五年內著作目錄、其他足資證明資格之文件、相關工作證明等佐證資傳送至[email protected]信箱或郵寄至811高雄市楠梓區海專路142號大信樓4樓/董正釱講座教授研究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博士後研究員」,以郵戳為憑,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逾期及不合者恕不受理。 (二)資格符合本校需求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通知及退件。視實際需要,擇優 備取人員1名,自甄選錄取公告起三個內有效。 (三)聯絡電話:07-3617141轉23761、23762,董正釱講座教授或莊蕙瑜助理。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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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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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0/23 ~ 113/11/30 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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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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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內容: (一)協助相關研究計畫案執行。 (二)進行學術研究、實驗研究操作及學術論文、國際期刊發表。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惟視需要配合加班及短期國內出差。

資格條件

一、職稱:博士後研究員(專案研究人員)。 二、名額:擇優正取2人;擇優備取1人。 三、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校院大學學歷以上學歷(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 (二)國內外大學環境、化學、海洋及理工相關科系畢業之博士。 (三)具英文期刊論文撰寫能力及實驗室操作經驗。 (四)具學術研究有熱忱、認真負責,且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五)具環境監測、污染物分析、儀器分析及生物科技等相關研究經驗。 (六)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七)如為大陸地區人民,應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在臺設籍滿10年以上之規定。 四、聘用期限:自起聘日起1年(表現優秀者得續聘)。

聯絡方式

八、待  遇:依據「本校專案研究人員研究費支給標準表」之專案助理研究員第一年敘薪,月支數額為新臺幣6萬3,111元整。 九、報名及聯絡方式: (一) 意者請至網址(https://personnel.nkust.edu.tw/p/406-1019-85088,r175.php)下載並填寫「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專案研究人員應徵報名表」、「國立高雄科技大學不適任人員查詢具結(同意)書」、「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專案研究人員徵選具結書」,於113年11月30日(星期六)前併同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五年內著作目錄、其他足資證明資格之文件、相關工作證明等佐證資傳送至[email protected]信箱或郵寄至811高雄市楠梓區海專路142號大信樓4樓/董正釱講座教授研究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博士後研究員」,以郵戳為憑,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逾期及不合者恕不受理。 (二)資格符合本校需求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通知及退件。視實際需要,擇優 備取人員1名,自甄選錄取公告起三個內有效。 (三)聯絡電話:07-3617141轉23761、23762,董正釱講座教授或莊蕙瑜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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