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綠島監獄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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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5/14 ~ 114/05/2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法務部矯正署綠島監獄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3等 |
縣市 | 臺東縣 |
工作地點 | 法務部矯正署綠島監獄(臺東縣綠島鄉中寮村192號) |
工作內容 | (一) 總務業務。 (二) 文書行政業務。 (三) 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高中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 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及owerpoint)。 (三) 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尤佳。 (四) 中華民國國民,男性須役畢或免役。 (五) 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者,不得應徵本職務。 (六) 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經營商業、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所訂不得任用之情事。 |
聯絡方式 | 1、月酬標準:約僱三等220薪點(薪點折合率172.5,薪資新臺幣37,950元)。另須自付勞、健保及依勞工退休金條例提繳退休金之自付額等費用。 2、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備取1名之儲備資格保留期間為自錄取名單公告之日起3個月。 3、聘用期間:本職務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約115年3月下旬),惟本項考試職缺如未獲分配考試錄取人員或考試錄取人員未報到,應於該項考試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解僱,本職務解僱人員不得要求任何形式之留用或補償。 4、報名日期:自公告之日起至114年5月23日(星期五)止。 5、報名方式:意者請於114年5月23日前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如無帳號,請依網站指示前往註冊;並於報名截止日前將報名表、自傳及所有證明文件等資料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上傳。 6、報名應繳驗文件: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所附應徵資料亦不退件;繳交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移送檢調單位辦理。 (一)報名表1份。 (二)簡要自傳1份。 (三)所具資格之證明文件: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工作經歷證明(無者免)、兵役證明文件(無者免)、其他相關證照影本(無者免)。(所有證明文件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具結) 7、經審查符合報名資格者,由本監以電話通知參加甄試日期時間等。 8、甄試當天請出示有相片之身分證件(身分證、駕照或健保卡),以利核對身分。 9、甄試方式:採視訊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10、錄取通知:面試後10日內於本監網站公告錄取人員名單,並由本監以電話通知人員報到事宜。 11、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導致上述甄試日期及地點更動,將公布於本監網站或逕以電話通知,請各應考人自行上網查閱或主動來電(089-672099或089-570322)查詢,應考人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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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1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14 ~ 114/05/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綠島監獄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3等
縣市
臺東縣
工作內容
(一) 總務業務。 (二) 文書行政業務。 (三) 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高中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 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及owerpoint)。 (三) 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尤佳。 (四) 中華民國國民,男性須役畢或免役。 (五) 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者,不得應徵本職務。 (六) 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經營商業、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所訂不得任用之情事。
聯絡方式
1、月酬標準:約僱三等220薪點(薪點折合率172.5,薪資新臺幣37,950元)。另須自付勞、健保及依勞工退休金條例提繳退休金之自付額等費用。 2、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備取1名之儲備資格保留期間為自錄取名單公告之日起3個月。 3、聘用期間:本職務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約115年3月下旬),惟本項考試職缺如未獲分配考試錄取人員或考試錄取人員未報到,應於該項考試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解僱,本職務解僱人員不得要求任何形式之留用或補償。 4、報名日期:自公告之日起至114年5月23日(星期五)止。 5、報名方式:意者請於114年5月23日前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如無帳號,請依網站指示前往註冊;並於報名截止日前將報名表、自傳及所有證明文件等資料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上傳。 6、報名應繳驗文件: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所附應徵資料亦不退件;繳交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移送檢調單位辦理。 (一)報名表1份。 (二)簡要自傳1份。 (三)所具資格之證明文件: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工作經歷證明(無者免)、兵役證明文件(無者免)、其他相關證照影本(無者免)。(所有證明文件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具結) 7、經審查符合報名資格者,由本監以電話通知參加甄試日期時間等。 8、甄試當天請出示有相片之身分證件(身分證、駕照或健保卡),以利核對身分。 9、甄試方式:採視訊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10、錄取通知:面試後10日內於本監網站公告錄取人員名單,並由本監以電話通知人員報到事宜。 11、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導致上述甄試日期及地點更動,將公布於本監網站或逕以電話通知,請各應考人自行上網查閱或主動來電(089-672099或089-570322)查詢,應考人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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