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衛生局
聘用心理輔導員
公告日 | 114/0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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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5/14 ~ 114/05/28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竹縣政府衛生局 |
職稱 | 聘用心理輔導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
縣市 | 新竹縣 |
工作地點 | 新竹縣政府衛生局(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七街1號) ,實際工作地點依本局指派。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心理衛生宣導、衛生教育講座等心理衛生促進、自殺防治及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並彙整成果。 (二)協助辦理中心所屬人員職前、在職訓練及學生實習等行政事務。 (三)提供民眾心理諮詢,協助安排心理諮商、心理治療及兼職精神專科醫師醫療諮詢等行政事務。 (四)提供災難事件民眾或救災人員之心理支持服務。 (五)管理中心服務資料及維護資訊管理系統安全。 (六)辦理中心各類方案、計畫經費核銷、結報及行政庶務事宜。 (七)相關業務之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心理或社會工作相關系所學士以上學歷。 支薪標準: 1.薪點折合金額為144.4元。 2.支薪標準為6等296薪點至7等392薪點(約新台幣42742元至56604元)。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各款之一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者,請應徵者於114年5月28日以前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履歷表內容無誤,並將上述檔案(符合資格條件之學歷證明、相關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相關工作經驗證明、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上傳。 (二)本職缺係114年度配合衛生福利部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第二期計畫,本局毒防心衛科聘用人員職務。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另行由衛生局擇優通知面試,本職缺視甄選結果擇優至多備取4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新竹縣政府衛生局全球資訊網/訊息中心/一般公告項下。 (四)聯絡人:江小姐,03-5518160分機103。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5/1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14 ~ 114/05/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縣政府衛生局
職稱
聘用心理輔導員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新竹縣
工作內容
(一)辦理心理衛生宣導、衛生教育講座等心理衛生促進、自殺防治及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並彙整成果。 (二)協助辦理中心所屬人員職前、在職訓練及學生實習等行政事務。 (三)提供民眾心理諮詢,協助安排心理諮商、心理治療及兼職精神專科醫師醫療諮詢等行政事務。 (四)提供災難事件民眾或救災人員之心理支持服務。 (五)管理中心服務資料及維護資訊管理系統安全。 (六)辦理中心各類方案、計畫經費核銷、結報及行政庶務事宜。 (七)相關業務之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心理或社會工作相關系所學士以上學歷。 支薪標準: 1.薪點折合金額為144.4元。 2.支薪標準為6等296薪點至7等392薪點(約新台幣42742元至56604元)。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各款之一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者,請應徵者於114年5月28日以前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履歷表內容無誤,並將上述檔案(符合資格條件之學歷證明、相關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相關工作經驗證明、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上傳。 (二)本職缺係114年度配合衛生福利部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第二期計畫,本局毒防心衛科聘用人員職務。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另行由衛生局擇優通知面試,本職缺視甄選結果擇優至多備取4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新竹縣政府衛生局全球資訊網/訊息中心/一般公告項下。 (四)聯絡人:江小姐,03-5518160分機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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