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法制局
管理師

公告日 114/05/15
刊登起迄日 114/05/14 ~ 114/06/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法制局
職稱 管理師
職系 資訊處理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政府法制局秘書室(地址:臺北縣板橋市中山路1段161號27樓西側)
工作內容 一、網路維護及規劃、公文系統等資訊處理業務。 二、上級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資訊處理相關類科及格 者。 (三)具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並具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條各款情事,且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規定之各類考試(含高普初考及特考)限制轉調情形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4年5月12日前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請務必先行確認個人履歷資料完整正確(含履歷表末頁簽名及聯絡電話)】及上傳相關證明文件【A.最高考試及格證書、B.最高學歷證書、C.最近1筆派 令、D.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E.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F最近3年獎懲資料、G.各項證書(例如:資通安全專業證照及職能訓練證書、英檢、採購證照等,如無 則免附)】,並同意開放履歷供本局調閱(所附證件影本若有不實,應自負法律責任)。如有報名相關問題請於上班時間電洽人事盧小姐(聯絡電話02-29603456轉4242)如詢問業務狀況請洽秘書室劉 主任分機4206。 (二)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擇優錄取正取1名;另得擇優 增列候補1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如無適人選,得從缺。錄取者將於甄試後電話 通知,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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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師
114/04/22~11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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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1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14 ~ 114/06/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法制局

職稱

管理師

職系

資訊處理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一、網路維護及規劃、公文系統等資訊處理業務。 二、上級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資訊處理相關類科及格 者。 (三)具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並具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條各款情事,且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規定之各類考試(含高普初考及特考)限制轉調情形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4年5月12日前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請務必先行確認個人履歷資料完整正確(含履歷表末頁簽名及聯絡電話)】及上傳相關證明文件【A.最高考試及格證書、B.最高學歷證書、C.最近1筆派 令、D.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E.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F最近3年獎懲資料、G.各項證書(例如:資通安全專業證照及職能訓練證書、英檢、採購證照等,如無 則免附)】,並同意開放履歷供本局調閱(所附證件影本若有不實,應自負法律責任)。如有報名相關問題請於上班時間電洽人事盧小姐(聯絡電話02-29603456轉4242)如詢問業務狀況請洽秘書室劉 主任分機4206。 (二)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擇優錄取正取1名;另得擇優 增列候補1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如無適人選,得從缺。錄取者將於甄試後電話 通知,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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