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文化觀光局
技佐
公告日 | 114/0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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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5/15 ~ 114/05/2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嘉義縣文化觀光局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土木工程 |
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
縣市 | 嘉義縣 |
工作地點 | 嘉義縣文化觀光局(嘉義縣太保市太子大道158號) |
工作內容 | 1. 交通部觀光署景點優化體驗加值計畫 2. 本縣觀光景點規劃及工程案執行 3. 本縣觀光景點災修工程勘查、提報、執行 4. 本縣吊橋巡查及維護案件執行 5. 自行車道管理維護案 6. 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現職公務人員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者,並具該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ㄧ者。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日期截止前(114年5月22日止),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 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請將下列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最新銓敘部審 定函、現職派令、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其他相關證件(政府採購證照、英語檢定及格證書)及履歷無法呈現之學經歷資料。 (二)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三)甄選方式:由本局審查資歷,擇優通知面談,本甄選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皆無適當人選,得從缺。接洽電話 (05)3628123分機218李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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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1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15 ~ 114/05/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嘉義縣文化觀光局
職稱
技佐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縣市
嘉義縣
工作內容
1. 交通部觀光署景點優化體驗加值計畫 2. 本縣觀光景點規劃及工程案執行 3. 本縣觀光景點災修工程勘查、提報、執行 4. 本縣吊橋巡查及維護案件執行 5. 自行車道管理維護案 6. 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現職公務人員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者,並具該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ㄧ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截止前(114年5月22日止),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 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請將下列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最新銓敘部審 定函、現職派令、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其他相關證件(政府採購證照、英語檢定及格證書)及履歷無法呈現之學經歷資料。 (二)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三)甄選方式:由本局審查資歷,擇優通知面談,本甄選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皆無適當人選,得從缺。接洽電話 (05)3628123分機218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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