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政府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3/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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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22 ~ 113/12/0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連江縣政府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3等至3等 |
縣市 | 連江縣 |
工作地點 | 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01號 |
工作內容 | 1.辦理南竿鄉仁愛段147地號示範及社會住宅委管服務業務。 2.內政部年度住宅補貼(自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計畫及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業務。 3.辦理內政部補助縣市政府辦理住宅計畫及財務計畫業務。 4.辦理土石採取及砂石供需等業務。 5.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
聯絡方式 | 一、投件報名方式:以郵遞或專人親送(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01號),於報名截止期限前(113年12月02日下午5時30分截止)寄(送)達,逾期不予受理。 二、檢具文件如下: 履歷表、畢業證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男性須檢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繳交資料恕不退還。 以上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排列,右下角註明「與正本相符」字樣與加蓋印章以示負責,繳交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自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 未於期限內送達上列書面資料者,視同未報名,應徵文件之信封上務必註明「應徵經建行政約僱職務代理人員及姓名、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 三、工作條件及甄選作業: 1.薪資待遇:依本府核定「連江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三等220薪點支給(月支報酬新台幣39,490元)。 2.甄選時間及地點:113年12月 03 日上午10時00分於本府產業發展處辦理筆試;口試部分訂於113年12月03日下午14時00分辦理(如有異動,另行電話通知)。 3.甄選方式:筆試60% (政府採購法規20%、公文20%及電腦處理20%)及面試40%。擇優錄取,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4.錄取人員:正取1名,備取人員1名。(正取人員於接獲錄取通知後即辦理報到,逾3日未辦理報到者,視同棄權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人員於錄取人員生效日起6個月內,遇相關職缺免經公開甄選優先遞補。) 5.僱用期限:自錄取報到日至113年特種考試離島地區公務人員(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一日止或該考試任用計畫解除列管時。 6.聯絡人:曹先生,電話:0836-22975#156。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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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25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2 ~ 113/12/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連江縣政府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3等至3等
縣市
連江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辦理南竿鄉仁愛段147地號示範及社會住宅委管服務業務。 2.內政部年度住宅補貼(自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計畫及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業務。 3.辦理內政部補助縣市政府辦理住宅計畫及財務計畫業務。 4.辦理土石採取及砂石供需等業務。 5.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聯絡方式
一、投件報名方式:以郵遞或專人親送(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01號),於報名截止期限前(113年12月02日下午5時30分截止)寄(送)達,逾期不予受理。 二、檢具文件如下: 履歷表、畢業證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男性須檢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繳交資料恕不退還。 以上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排列,右下角註明「與正本相符」字樣與加蓋印章以示負責,繳交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自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 未於期限內送達上列書面資料者,視同未報名,應徵文件之信封上務必註明「應徵經建行政約僱職務代理人員及姓名、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 三、工作條件及甄選作業: 1.薪資待遇:依本府核定「連江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三等220薪點支給(月支報酬新台幣39,490元)。 2.甄選時間及地點:113年12月 03 日上午10時00分於本府產業發展處辦理筆試;口試部分訂於113年12月03日下午14時00分辦理(如有異動,另行電話通知)。 3.甄選方式:筆試60% (政府採購法規20%、公文20%及電腦處理20%)及面試40%。擇優錄取,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4.錄取人員:正取1名,備取人員1名。(正取人員於接獲錄取通知後即辦理報到,逾3日未辦理報到者,視同棄權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人員於錄取人員生效日起6個月內,遇相關職缺免經公開甄選優先遞補。) 5.僱用期限:自錄取報到日至113年特種考試離島地區公務人員(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一日止或該考試任用計畫解除列管時。 6.聯絡人:曹先生,電話:0836-2297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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