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央大學
專任人員(行政助理)

公告日 114/05/15
刊登起迄日 114/05/14 ~ 114/05/2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中央大學
職稱 專任人員(行政助理)
職系
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工作地點】本校電機工程學系(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
工作內容 【職務說明】 一、職稱:專任人員(行政助理)。 二、工作內容: 1.系所實驗室環安衛規劃管理事宜(環安衛教育訓練、公安檢查等)。 2.系所館舍公共設備管理維護。 3.實驗室藥品管理、廢水處理、廢棄物(廢液、廢藥品等)處理。 4.實驗室空間、儀器設備管理及維修、報廢等事宜。 5.支援通訊系維修事宜、支援學校環安衛工作。 6.配合系辦與院辦所交辦之事項。 三、工作時間: 1.週休二日,出勤管理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規定辦理。 2.視單位業務狀況配合加班及出差,並依本校規定及相關法令辦理。 四、聘期: 1.自起聘日起2年為止(聘期屆滿,得視業務情形、本校財務狀況及表現優異程度,經單位主管評估,提至本校職員員額小組通過後,依校內規定程序轉聘本校契僱人員)。 2.試用期為3個月。 五、待遇: 1.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報酬標準表支薪(學士學歷起薪34,960元,碩士學歷起薪40,335元)。 2.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依相關法令辦理。
資格條件 【資格及其他條件】 一、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 2.具有大專院校行政經驗尤佳。 二、其他條件: 1.具學習熱忱及良好服務態度。 2.個性主動積極、負責、具溝通協調能力者。
聯絡方式 【應徵方式】 一、意者請於114年5月29日前將下列文件依序合併成一個 PDF 檔,檔案容量限10MB 以下,以電子郵件寄送至用人單位連絡人信箱( [email protected]) ,如需確認應徵文件是否寄達,請自行於上班時間致電聯絡人確認;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電機系專任人員-求職者姓名」。 1.個人履歷及自傳。 2.最高學(經)歷畢業證書影本。 3.相關英檢證明。 4.證照專長等與本職務相關之證明文件影本。 5.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二、本職缺得酌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3個月。 三、聯絡人:電話: 03-4227151分機34567,何小姐。 四、備註: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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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1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14 ~ 114/05/29 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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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央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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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任人員(行政助理)

職系

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職務說明】 一、職稱:專任人員(行政助理)。 二、工作內容: 1.系所實驗室環安衛規劃管理事宜(環安衛教育訓練、公安檢查等)。 2.系所館舍公共設備管理維護。 3.實驗室藥品管理、廢水處理、廢棄物(廢液、廢藥品等)處理。 4.實驗室空間、儀器設備管理及維修、報廢等事宜。 5.支援通訊系維修事宜、支援學校環安衛工作。 6.配合系辦與院辦所交辦之事項。 三、工作時間: 1.週休二日,出勤管理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規定辦理。 2.視單位業務狀況配合加班及出差,並依本校規定及相關法令辦理。 四、聘期: 1.自起聘日起2年為止(聘期屆滿,得視業務情形、本校財務狀況及表現優異程度,經單位主管評估,提至本校職員員額小組通過後,依校內規定程序轉聘本校契僱人員)。 2.試用期為3個月。 五、待遇: 1.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報酬標準表支薪(學士學歷起薪34,960元,碩士學歷起薪40,335元)。 2.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依相關法令辦理。

資格條件

【資格及其他條件】 一、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 2.具有大專院校行政經驗尤佳。 二、其他條件: 1.具學習熱忱及良好服務態度。 2.個性主動積極、負責、具溝通協調能力者。

聯絡方式

【應徵方式】 一、意者請於114年5月29日前將下列文件依序合併成一個 PDF 檔,檔案容量限10MB 以下,以電子郵件寄送至用人單位連絡人信箱( [email protected]) ,如需確認應徵文件是否寄達,請自行於上班時間致電聯絡人確認;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電機系專任人員-求職者姓名」。 1.個人履歷及自傳。 2.最高學(經)歷畢業證書影本。 3.相關英檢證明。 4.證照專長等與本職務相關之證明文件影本。 5.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二、本職缺得酌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3個月。 三、聯絡人:電話: 03-4227151分機34567,何小姐。 四、備註: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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