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心理健康中心
約僱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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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5/15 ~ 114/05/28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苗栗縣政府心理健康中心 |
職稱 | 約僱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約僱 |
縣市 | 苗栗縣 |
工作地點 | 苗栗縣政府心理健康中心(苗栗縣後龍鎮大庄里21鄰光華路371號) |
工作內容 | (一)心理健康及行政庶務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具有word、excel及公文文書處理能力。 |
聯絡方式 | 一、工作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分發錄取人員報到之前一日止,工作不力或僱用期間如違反有關規定,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月薪資︰約僱4等250薪點(約新臺幣34,775元)。 三、檢具文件:意者請備妥下列相關資料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雙面列印,請貼相片並請簽名蓋章)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畢業證書 4、相關考試及格證書、相關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5、相關經驗證明文件。(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信封註明應徵:技佐約僱代理人) 以掛號郵寄苗栗縣後龍鎮大庄里21鄰光華路371號,苗栗縣政府心理健康中心 兼任人事管理員方小姐收,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寄(送)達(114年5月28日下午5點前),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欲退還應徵資料者,請附掛號回郵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及地址,若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還。 四、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通知,未錄用人員不另行通知。 五、聯絡人:兼任人事管理員 方小姐 電話:(037)558-615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約僱代理人
114/04/21~11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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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1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15 ~ 114/05/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苗栗縣政府心理健康中心
職稱
約僱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約僱
縣市
苗栗縣
工作內容
(一)心理健康及行政庶務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具有word、excel及公文文書處理能力。
聯絡方式
一、工作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分發錄取人員報到之前一日止,工作不力或僱用期間如違反有關規定,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月薪資︰約僱4等250薪點(約新臺幣34,775元)。 三、檢具文件:意者請備妥下列相關資料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雙面列印,請貼相片並請簽名蓋章)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畢業證書 4、相關考試及格證書、相關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5、相關經驗證明文件。(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信封註明應徵:技佐約僱代理人) 以掛號郵寄苗栗縣後龍鎮大庄里21鄰光華路371號,苗栗縣政府心理健康中心 兼任人事管理員方小姐收,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寄(送)達(114年5月28日下午5點前),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欲退還應徵資料者,請附掛號回郵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及地址,若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還。 四、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通知,未錄用人員不另行通知。 五、聯絡人:兼任人事管理員 方小姐 電話:(037)558-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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