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立建國國民中學
組長

公告日 114/05/15
刊登起迄日 114/05/15 ~ 114/05/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雲林縣立建國國民中學
職稱 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雲林縣
工作地點 雲林縣北港鎮大同路468號(雲林縣立建國國民中學)
工作內容 一、 學校出納業務。 二、 銀行、國稅局業務之洽辦。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此職缺為本校出納組長。 二、 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於高等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三、 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六職等以上者。 四、 具大學(含)以上學歷,有會計、財務相關商管學院學歷或實務經驗者尤佳。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消極條件、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採線上報名: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後點選「我要應徵」,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職缺應徵畫面,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簡要自述不得空白),點選應徵,並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 (一)最高學歷證書 (二)考試及格證書 (三)現職派令 (四)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 (五)最近5年(109年至113年)考績通知書 (六)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或採購專業人員證照等) 二、本項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視本校需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為限。 三、本校將依職務需求擇優通知面試;未依規定完整上傳或提供前述資格者,將以資料不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四、本職缺報名如有相關疑義,請洽本校人事室沈主任(電話:05-6341294分機051;信箱: [email protected])。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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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1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15 ~ 114/05/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雲林縣立建國國民中學

職稱

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雲林縣

工作內容

一、 學校出納業務。 二、 銀行、國稅局業務之洽辦。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此職缺為本校出納組長。 二、 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於高等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三、 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六職等以上者。 四、 具大學(含)以上學歷,有會計、財務相關商管學院學歷或實務經驗者尤佳。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消極條件、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採線上報名: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後點選「我要應徵」,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職缺應徵畫面,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簡要自述不得空白),點選應徵,並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 (一)最高學歷證書 (二)考試及格證書 (三)現職派令 (四)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 (五)最近5年(109年至113年)考績通知書 (六)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或採購專業人員證照等) 二、本項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視本校需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為限。 三、本校將依職務需求擇優通知面試;未依規定完整上傳或提供前述資格者,將以資料不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四、本職缺報名如有相關疑義,請洽本校人事室沈主任(電話:05-6341294分機051;信箱: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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