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警察局
約僱人員
| 公告日 | 114/05/15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5/15 ~ 114/06/06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約僱五等(280薪點,月支酬金約38,948元左右) |
| 縣市 | 屏東縣 |
| 工作地點 |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交通隊(900屏東縣屏東市和生路一段509號) |
| 工作內容 | 負責「智慧型運輸系統交通控制中心」運作、維護工作及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國(私)立大學畢業。 二、須有交通運輸控制專長或具有同工作性質經驗者 |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起訖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6月6日(五)下午17時00分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於截止日止以郵寄(郵戳為憑)或專人送達。 三、採郵寄至900屏東縣屏東市和生路一段509號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隊收聯絡人張小組、聯絡電話:08-7533112,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缺、聯絡電話及E-mail。 四、報名應備資料,請繳交1式4份:報名表(請檢附3個月內照片)、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專業證照影本、服務經歷證明、良民證、汽機車駕照影本(以上請以A4規格檢附)。(以上證件請用影本,註記影本與正本無訛並經本人親自簽名蓋章)。 五、口試60%、自傳40%。 六、甄選方式: (一)甄試人員資格審查,將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二)參加應徵者之書面審查結果、參加面談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七、本項甄試成績正取1名,備取2名,遇有缺額依備取名次依序遞補,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存記1年。 八、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本局交通警察隊警員張淑瑜,聯絡電話:08-7533112、08-7533110。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5/1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15 ~ 114/06/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月支酬金約38,948元左右)
縣市
屏東縣
工作內容
負責「智慧型運輸系統交通控制中心」運作、維護工作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私)立大學畢業。 二、須有交通運輸控制專長或具有同工作性質經驗者
聯絡方式
一、報名起訖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6月6日(五)下午17時00分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於截止日止以郵寄(郵戳為憑)或專人送達。 三、採郵寄至900屏東縣屏東市和生路一段509號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隊收聯絡人張小組、聯絡電話:08-7533112,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缺、聯絡電話及E-mail。 四、報名應備資料,請繳交1式4份:報名表(請檢附3個月內照片)、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專業證照影本、服務經歷證明、良民證、汽機車駕照影本(以上請以A4規格檢附)。(以上證件請用影本,註記影本與正本無訛並經本人親自簽名蓋章)。 五、口試60%、自傳40%。 六、甄選方式: (一)甄試人員資格審查,將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二)參加應徵者之書面審查結果、參加面談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七、本項甄試成績正取1名,備取2名,遇有缺額依備取名次依序遞補,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存記1年。 八、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本局交通警察隊警員張淑瑜,聯絡電話:08-7533112、08-753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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