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
特約助理環境技術師

公告日 113/11/25
刊登起迄日 113/11/22 ~ 113/12/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環境部
職稱 特約助理環境技術師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83號(大氣環境司)
工作內容 (一) 淨零路徑下減碳減污情境模擬及空氣品質管理規劃策略研析工作。 (二) 空氣污染與健康風險評估、空品監測資料分析及空氣污染物排放調查相關工作。 (三) 固定污染源與異味防制政策規劃及減量輔導、資源循環管理燃料成分與管末排放、科技執法技術應用。 (四) 推動「減碳旗艦行動-空污防制節能升級計畫」,建置固態氧化燃料電池(SOFC)、推動製造製程廢熱(ORC)及蒸汽減壓回收系統、改造低氮氧化物燃燒器(LNB)、汰舊換新高效節能空污防制設備工作。 (五) 推動噪音及振動管理、環境中非屬原子能游離輻射污染與光害管理之策略規劃、執行工作。 (六) 辦理委辦計畫專案管理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基本資格(需符合其中一項): 1、 具報考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考試環境工程、環保技術考試類科之學系資格者。 2、 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環保相關工作經驗2年者。 3、 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本部業務相關之證照者。 (二) 持有其他外國語言檢定、資訊能力檢定相關專業證照者尤佳(請檢附證明文件)。 (三) 身心障礙者、原住民族、中高齡者及更生受保護人等就業弱勢者,得優予考量。
聯絡方式 (一) 應備資料: 1、 最高或相關學歷畢業證書。 2、 工作經歷證明。 3、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例如英檢證照、環保相關證照、資訊證照、身心障礙證明等)。 (二) 線上應徵:請於113年12月6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進行註冊(操作說明請至本部全球資訊網首頁www.moenv.gov.tw「訊息與公告/徵才公告」下載)。★學經歷有填寫欄位限制,請填入最高學歷及最近5筆經歷,完整學經歷情形得上傳佐證資料證明。自傳以500字為限,請簡要自我介紹。 (三) 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逾期或證件不齊全者,不予受理,證件經審查後,不予退還,不合格者恕不另通知或退件。 (四) 資料經初審合格者通知參加筆試,筆試成績通過者,始通知面試,不克參加筆試、面試者,視同放棄應徵資格,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五) 本職務正式核敘280薪點至376薪點(依任職年資及年終考核晉敘),薪點折合率依行政院通案規定每點折合新臺幣(以下同)135元,折合薪資新臺幣(以下同)3萬7,800元至5萬760元。另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成績合格者正式進用(試用期間薪資3萬7,800元)。本部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3名,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4個月,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單位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六) 本職務相關福利如下: 1、 享有勞、健保及勞退,工作時間及請假等皆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娩假及產前假擇優比照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核給)。 2、 享有年終獎金、生日禮金、休假補助最高16,000元等,其餘生育、喪葬津貼等依勞工保險相關規定辦理。 3、 實施彈性上、下班,員工可根據個人需求於規定區間內調整上、下班時間。 4、 辦公大樓設有員工餐廳、員工消費合作社(入社可享消費優惠及每年分紅提貨券)、哺集乳室、悠活灣及空中花園等空間,兼顧員工日常所需及身心靈放鬆紓壓。 5、 多家特約商店優惠。 6、 社團活動(例如:桌球、瑜珈、太極拳等)。 7、 教育訓練(例如:新進人員訓練、環保專業訓練、資訊、電腦作業軟體及文書處理、英語會話等)課程多元,全方位提升員工工作能力並健全職涯發展。 8、 不定期舉辦綠色旅遊(配合環境教育)、跨機關單身聯誼、親子日等活動。 9、 享有健全之員工關懷協助機制,隨時關心員工身心健康並給予幫助。 (七)聯絡人:大氣環境司簡先生,聯絡電話(02)2311-7722轉6103。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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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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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1/22 ~ 113/12/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環境部

職稱

特約助理環境技術師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 淨零路徑下減碳減污情境模擬及空氣品質管理規劃策略研析工作。 (二) 空氣污染與健康風險評估、空品監測資料分析及空氣污染物排放調查相關工作。 (三) 固定污染源與異味防制政策規劃及減量輔導、資源循環管理燃料成分與管末排放、科技執法技術應用。 (四) 推動「減碳旗艦行動-空污防制節能升級計畫」,建置固態氧化燃料電池(SOFC)、推動製造製程廢熱(ORC)及蒸汽減壓回收系統、改造低氮氧化物燃燒器(LNB)、汰舊換新高效節能空污防制設備工作。 (五) 推動噪音及振動管理、環境中非屬原子能游離輻射污染與光害管理之策略規劃、執行工作。 (六) 辦理委辦計畫專案管理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基本資格(需符合其中一項): 1、 具報考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考試環境工程、環保技術考試類科之學系資格者。 2、 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環保相關工作經驗2年者。 3、 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本部業務相關之證照者。 (二) 持有其他外國語言檢定、資訊能力檢定相關專業證照者尤佳(請檢附證明文件)。 (三) 身心障礙者、原住民族、中高齡者及更生受保護人等就業弱勢者,得優予考量。

聯絡方式

(一) 應備資料: 1、 最高或相關學歷畢業證書。 2、 工作經歷證明。 3、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例如英檢證照、環保相關證照、資訊證照、身心障礙證明等)。 (二) 線上應徵:請於113年12月6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進行註冊(操作說明請至本部全球資訊網首頁www.moenv.gov.tw「訊息與公告/徵才公告」下載)。★學經歷有填寫欄位限制,請填入最高學歷及最近5筆經歷,完整學經歷情形得上傳佐證資料證明。自傳以500字為限,請簡要自我介紹。 (三) 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逾期或證件不齊全者,不予受理,證件經審查後,不予退還,不合格者恕不另通知或退件。 (四) 資料經初審合格者通知參加筆試,筆試成績通過者,始通知面試,不克參加筆試、面試者,視同放棄應徵資格,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五) 本職務正式核敘280薪點至376薪點(依任職年資及年終考核晉敘),薪點折合率依行政院通案規定每點折合新臺幣(以下同)135元,折合薪資新臺幣(以下同)3萬7,800元至5萬760元。另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成績合格者正式進用(試用期間薪資3萬7,800元)。本部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3名,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4個月,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單位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六) 本職務相關福利如下: 1、 享有勞、健保及勞退,工作時間及請假等皆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娩假及產前假擇優比照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核給)。 2、 享有年終獎金、生日禮金、休假補助最高16,000元等,其餘生育、喪葬津貼等依勞工保險相關規定辦理。 3、 實施彈性上、下班,員工可根據個人需求於規定區間內調整上、下班時間。 4、 辦公大樓設有員工餐廳、員工消費合作社(入社可享消費優惠及每年分紅提貨券)、哺集乳室、悠活灣及空中花園等空間,兼顧員工日常所需及身心靈放鬆紓壓。 5、 多家特約商店優惠。 6、 社團活動(例如:桌球、瑜珈、太極拳等)。 7、 教育訓練(例如:新進人員訓練、環保專業訓練、資訊、電腦作業軟體及文書處理、英語會話等)課程多元,全方位提升員工工作能力並健全職涯發展。 8、 不定期舉辦綠色旅遊(配合環境教育)、跨機關單身聯誼、親子日等活動。 9、 享有健全之員工關懷協助機制,隨時關心員工身心健康並給予幫助。 (七)聯絡人:大氣環境司簡先生,聯絡電話(02)2311-7722轉6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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