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青山國民中小學
組長
公告日 | 114/0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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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5/15 ~ 114/05/2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立青山國民中小學 |
職稱 | 組長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立青山國民中小學 (221026新北市汐止區莊敬街33號) |
工作內容 | 1.辦理各項營繕工程、財物、勞務採購案。 2.校園工程管理及設備修繕。 3. 校園安全管理。 4.警衛、庶務委外人員管理。 5.校園綠美化事宜。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具銓敘部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無公務人員考試法限制轉調情形者。 |
聯絡方式 | 1.本職缺應徵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114年5月21日前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務必詳列各項資料(自傳不得空白)。並請上傳附件資料:(1)身份證正反面(2)非本職缺職系者,另檢附曾經審定符合本職缺職系任用資格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3)各項證書影本(如英檢、採購證照,如無免附)。上述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自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 2.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不另行通知。本項職缺係預估缺,預計於114年7月8日後出缺,如現職當事人未完成異動程序,則該缺不予遞補。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如人選均不適當,本校得以從缺。 3.有關本職缺相關事項,請洽新北市立青山國民中小學人事室李主任(聯絡電話:02-26917877分機103);本職缺工作內容,請洽總務處張主任(聯絡電話:02-26917877分機133)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組長
114/04/14~114/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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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1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15 ~ 114/05/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立青山國民中小學
職稱
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辦理各項營繕工程、財物、勞務採購案。 2.校園工程管理及設備修繕。 3. 校園安全管理。 4.警衛、庶務委外人員管理。 5.校園綠美化事宜。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具銓敘部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無公務人員考試法限制轉調情形者。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114年5月21日前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務必詳列各項資料(自傳不得空白)。並請上傳附件資料:(1)身份證正反面(2)非本職缺職系者,另檢附曾經審定符合本職缺職系任用資格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3)各項證書影本(如英檢、採購證照,如無免附)。上述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自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 2.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不另行通知。本項職缺係預估缺,預計於114年7月8日後出缺,如現職當事人未完成異動程序,則該缺不予遞補。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如人選均不適當,本校得以從缺。 3.有關本職缺相關事項,請洽新北市立青山國民中小學人事室李主任(聯絡電話:02-26917877分機103);本職缺工作內容,請洽總務處張主任(聯絡電話:02-26917877分機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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