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約僱人員

公告日 114/05/16
刊登起迄日 114/05/15 ~ 114/05/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5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11號(桃園國際機場塔臺園區)
工作內容 (一) 辦理文書處理(含公文登記桌)及一般行政事務。 (二) 辦理區臺一般庶務委外採購及管理業務。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 高級(職)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 (三) 具採購、電腦及行政事務相關工作經驗者。 (四) 應試者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 本職缺之月報酬為280薪點(約新臺幣37,800元),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考試正額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預計114年10月15日),倘代理原因消失,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二)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1.履歷表(含自傳)、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身份證影本、4.工作經歷證明影本(如有專業證照、英檢相關證明文件,請一併檢附)等資料各1份,於114年5月23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33758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11號桃園裝修區臺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桃園裝修區臺約僱人員職務」字樣及白天聯絡電話。 (三) 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函復,另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 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遞補職缺以本次甄選缺額為限,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 聯絡電話:(03)3982699 黃先生。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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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1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15 ~ 114/05/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5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 辦理文書處理(含公文登記桌)及一般行政事務。 (二) 辦理區臺一般庶務委外採購及管理業務。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 高級(職)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 (三) 具採購、電腦及行政事務相關工作經驗者。 (四) 應試者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 本職缺之月報酬為280薪點(約新臺幣37,800元),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考試正額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預計114年10月15日),倘代理原因消失,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二)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1.履歷表(含自傳)、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身份證影本、4.工作經歷證明影本(如有專業證照、英檢相關證明文件,請一併檢附)等資料各1份,於114年5月23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33758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11號桃園裝修區臺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桃園裝修區臺約僱人員職務」字樣及白天聯絡電話。 (三) 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函復,另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 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遞補職缺以本次甄選缺額為限,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 聯絡電話:(03)3982699 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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