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和平區德芙蘭國民小學
幹事
| 公告日 | 114/05/16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5/15 ~ 114/05/20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臺中市和平區德芙蘭國民小學 |
| 職稱 | 幹事 |
| 職系 | 綜合行政 |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縣市 | 臺中市 |
| 工作地點 | 臺中市和平區德芙蘭國民小學(臺中市和平區博愛里東關路一 松鶴三巷10號) |
| 工作內容 | (一) 綜理德芙蘭國小、和平國小2校人事行政業務。 (二) 辦理德芙蘭國小、和平國小2校健保、勞保及勞退相關業務。 (三) 辦理德芙蘭國小、和平國小2校教職員任免、遷調、敘薪、組織編制等案件之擬辦。 (四) 辦理德芙蘭國小、和平國小2校教職員差假、獎懲、考績、訓練進修、出國等案件之擬辦。 (五) 辦理德芙蘭國小、和平國小2校教職員退休、撫卹、福利、保險、人事資料管理等案件之擬辦。 (六) 兼辦德芙蘭國小、和平國小2校政風相關業務。 (七)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且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且至報名截止日前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28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 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紀錄及未曾受懲戒或行政懲處者。 (四) 具服務熱誠、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需要執行職務調整者。 (五) 熟諳學校人事行政業務及相關法令,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含公文系統、Word、Excel)與網路操作能力。 (六) 通過全民英檢或相當之英語測驗者尤佳。 |
| 聯絡方式 | 甄選方式 (一)資格審查: 1、報名前請將上列所需檢附之證明文件逐一核對無遺漏後再行上傳送出,若未完成上傳表件、證件不齊缺漏、資格不符合者,不再通知補件,恕不受理報名。 2、報名人員經書面審查符合本校業務需求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二)甄選日期及方式:本校另行通知進行甄選(務請留手機號碼),請擇優甄選人員於甄選前攜 帶國民身分證及相關資料至本校人事室完成報到並參加面試。 (三)錄取方式及通知: 1、正取1名、備取2名,惟甄選成績未達80分者,本校得斟酌從缺不予錄取。備取人員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2、正取、備取名單公告於本校網站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公告,請自行上網查閱;未錄取人員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3、正取人員應備相關證件正本,並於本校約定日期前親至本校人事室繳交,逾時未報到者以棄權論,屆時由候補者依序遞補。 其他、 (一) 本職缺為預估缺,預估出缺日期為114年7月16日,應徵人員均不符合本校需求時,得予從缺。 (二)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如涉及刑責,由報名人員自行負責。 (三) 報名人員經查有性侵害犯罪加害人記錄者,取消報名資格,若經錄取或任用,亦同樣即刻撤銷錄取與任用資格。 (四) 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梁文良主任、04-25943446*209、0936590198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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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1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15 ~ 114/05/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和平區德芙蘭國民小學
職稱
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一) 綜理德芙蘭國小、和平國小2校人事行政業務。 (二) 辦理德芙蘭國小、和平國小2校健保、勞保及勞退相關業務。 (三) 辦理德芙蘭國小、和平國小2校教職員任免、遷調、敘薪、組織編制等案件之擬辦。 (四) 辦理德芙蘭國小、和平國小2校教職員差假、獎懲、考績、訓練進修、出國等案件之擬辦。 (五) 辦理德芙蘭國小、和平國小2校教職員退休、撫卹、福利、保險、人事資料管理等案件之擬辦。 (六) 兼辦德芙蘭國小、和平國小2校政風相關業務。 (七)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且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且至報名截止日前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28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 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紀錄及未曾受懲戒或行政懲處者。 (四) 具服務熱誠、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需要執行職務調整者。 (五) 熟諳學校人事行政業務及相關法令,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含公文系統、Word、Excel)與網路操作能力。 (六) 通過全民英檢或相當之英語測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甄選方式 (一)資格審查: 1、報名前請將上列所需檢附之證明文件逐一核對無遺漏後再行上傳送出,若未完成上傳表件、證件不齊缺漏、資格不符合者,不再通知補件,恕不受理報名。 2、報名人員經書面審查符合本校業務需求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二)甄選日期及方式:本校另行通知進行甄選(務請留手機號碼),請擇優甄選人員於甄選前攜 帶國民身分證及相關資料至本校人事室完成報到並參加面試。 (三)錄取方式及通知: 1、正取1名、備取2名,惟甄選成績未達80分者,本校得斟酌從缺不予錄取。備取人員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2、正取、備取名單公告於本校網站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公告,請自行上網查閱;未錄取人員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3、正取人員應備相關證件正本,並於本校約定日期前親至本校人事室繳交,逾時未報到者以棄權論,屆時由候補者依序遞補。 其他、 (一) 本職缺為預估缺,預估出缺日期為114年7月16日,應徵人員均不符合本校需求時,得予從缺。 (二)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如涉及刑責,由報名人員自行負責。 (三) 報名人員經查有性侵害犯罪加害人記錄者,取消報名資格,若經錄取或任用,亦同樣即刻撤銷錄取與任用資格。 (四) 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梁文良主任、04-25943446*209、0936590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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