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北區區公所
駕駛
公告日 | 114/0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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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5/15 ~ 114/05/2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竹市北區區公所 |
職稱 | 駕駛 |
職系 | 無 |
職等 | |
縣市 | 新竹市 |
工作地點 | 新竹市北區區公所(300新竹市國華街69號3樓) |
工作內容 | 1、本所公務車駕駛。 2、本所車輛管理、車輛維修保養。 3、公文等資料遞送。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須為中央或地方機關、學校之現職駕駛或技工,且經服務機關、學校同意移撥者。 2、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3、具備基本電腦操作能力者為佳。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日期:請於114年 5月23 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300新竹市國華街69號3樓 新竹市北區區公所行政室」收,並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駕駛移撥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應檢附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並依序裝訂): 1、填寫報名表,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如附件一)。 2、機關、學校移撥同意書(如附件二,非審查時重要文件)。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5、證照正反面影本(無則免附)。 6、最近3年考績(須經服務機關認證)。 三、面試: 1、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者不另通知,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所通知日期到職任用;逾期、非現職人員及未經原服務機關同意 移撥者,恕不受理,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退件。 2、甄選結果得視需要酌增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6個月)。 四、有意願者請逕至本所網站-「最新消息」下載報名表及機關同意書。 五、本所聯絡電話:(03)5152525分機110或113,聯絡人:萬主任或林先生。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駕駛
114/04/22~11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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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1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15 ~ 114/05/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市北區區公所
職稱
駕駛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內容
1、本所公務車駕駛。 2、本所車輛管理、車輛維修保養。 3、公文等資料遞送。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須為中央或地方機關、學校之現職駕駛或技工,且經服務機關、學校同意移撥者。 2、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3、具備基本電腦操作能力者為佳。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請於114年 5月23 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300新竹市國華街69號3樓 新竹市北區區公所行政室」收,並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駕駛移撥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應檢附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並依序裝訂): 1、填寫報名表,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如附件一)。 2、機關、學校移撥同意書(如附件二,非審查時重要文件)。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5、證照正反面影本(無則免附)。 6、最近3年考績(須經服務機關認證)。 三、面試: 1、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者不另通知,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所通知日期到職任用;逾期、非現職人員及未經原服務機關同意 移撥者,恕不受理,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退件。 2、甄選結果得視需要酌增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6個月)。 四、有意願者請逕至本所網站-「最新消息」下載報名表及機關同意書。 五、本所聯絡電話:(03)5152525分機110或113,聯絡人:萬主任或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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