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立安樂高級中學
約用護理師
公告日 | 114/05/16 |
---|---|
刊登起迄日 | 114/05/15 ~ 114/05/26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基隆市立安樂高級中學 |
職稱 | 約用護理師 |
職系 | 無 |
職等 | |
縣市 | 基隆市 |
工作地點 | 基隆市立安樂高級中學中山校區(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162號)。 |
工作內容 | (一)處理學校健康中心事務。 (二)執行學校師生緊急救護、校園事故傷害預防及處理、緊急傷病轉送醫療等事宜。 (三)辦理學生各項健康檢查工作、預防接種及輔導學生追蹤矯治等事宜。 (四)協助推動學校健康促進、衛生保健宣導工作。 (五)學生團體平安保險業務。 (六)校園傳染病防治。 (七)負責藥品及器材管理工作。 (八)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資格條件: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符合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二)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護理師或護士證書者。 (三)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並具有護理師或護士證書者。 (四) 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規定,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者。 二、僱用期間: 自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校舍工程學生安置期間增置人力,工程結束後即應減列員額或僱用原因消失時,即無條件解僱)。 三、工作待遇: 薪資:月支報酬38,948元(須另扣自提勞工退休金及勞、健保費)。 |
聯絡方式 | (一)請於114 年 5 月 26 日(星期一)將下列表件及證明文件影本,掛號寄達本校人事室收(封面請註明應徵約用護理師);地址:204004基隆市安樂區安一路360號,基隆市立安樂高級中學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聯絡方式:02-24236600分機50 舒先生;報名資料恕不退還。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通知。 (二)報名時應依序繳附下列表件:(相關證件繳附影本;請以 A4 白色紙列印彙整依序裝訂)。 1.履歷表(含照片、聯絡電話及E-mail、填寫自傳末頁親自簽名)。 2.切結書。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5.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或護士證書影本。 6.考試及格證書。 7.相關經歷證件影本(無者免附) 。 8.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無者免附)。 (三) 本校先行書面審核應徵者資料,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及退件。 (四)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四) 本次甄選正取1人,備取2人,經列入候用名冊人員,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未獲遴用者,即喪失甄試錄取資格。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5/1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15 ~ 114/05/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基隆市立安樂高級中學
職稱
約用護理師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基隆市
工作內容
(一)處理學校健康中心事務。 (二)執行學校師生緊急救護、校園事故傷害預防及處理、緊急傷病轉送醫療等事宜。 (三)辦理學生各項健康檢查工作、預防接種及輔導學生追蹤矯治等事宜。 (四)協助推動學校健康促進、衛生保健宣導工作。 (五)學生團體平安保險業務。 (六)校園傳染病防治。 (七)負責藥品及器材管理工作。 (八)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資格條件: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符合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二)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護理師或護士證書者。 (三)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並具有護理師或護士證書者。 (四) 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規定,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者。 二、僱用期間: 自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校舍工程學生安置期間增置人力,工程結束後即應減列員額或僱用原因消失時,即無條件解僱)。 三、工作待遇: 薪資:月支報酬38,948元(須另扣自提勞工退休金及勞、健保費)。
聯絡方式
(一)請於114 年 5 月 26 日(星期一)將下列表件及證明文件影本,掛號寄達本校人事室收(封面請註明應徵約用護理師);地址:204004基隆市安樂區安一路360號,基隆市立安樂高級中學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聯絡方式:02-24236600分機50 舒先生;報名資料恕不退還。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通知。 (二)報名時應依序繳附下列表件:(相關證件繳附影本;請以 A4 白色紙列印彙整依序裝訂)。 1.履歷表(含照片、聯絡電話及E-mail、填寫自傳末頁親自簽名)。 2.切結書。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5.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或護士證書影本。 6.考試及格證書。 7.相關經歷證件影本(無者免附) 。 8.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無者免附)。 (三) 本校先行書面審核應徵者資料,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及退件。 (四)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四) 本次甄選正取1人,備取2人,經列入候用名冊人員,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未獲遴用者,即喪失甄試錄取資格。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