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約僱工程員

公告日 114/05/16
刊登起迄日 114/05/15 ~ 114/05/2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職稱 約僱工程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路燈科
工作內容 1. 協助行政文書及科內業務資料彙整及相關公文處理及審核。 2. 路燈相關業務。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者。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所列各款情事。 3.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4. 具有公部門工作經驗者尤佳。 5. 熟悉 Office Word、Excel、PowerPoint 等電腦軟體操作尤佳。 6.工作經驗不拘。
聯絡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本職缺應徵作業一律採線上方式辦理。 2.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至「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搜尋本處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填寫履歷(請提供得以聯繫之聯絡電話,如無提供或經聯絡無法連繫者,責任自負),並檢附第3點所列資料(請掃描為同一pdf檔後上傳系統,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視同資格不符,本處不另行通知補件)。 3.應徵人員應繳交下列各項表件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者,須經駐外館處驗證)。 (2)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4.擇優甄試,其餘恕不通知;錄用與否均恕不退件。 5.有關本職缺工作內容請洽本處路燈科陳先生,連絡電話:02-23815132分機302。 6.待遇:280薪點,約新台幣38948元/每月。 7.期間預計至114高考三級考試任用計畫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或原因消失前1日止,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A610070)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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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1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15 ~ 114/05/2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職稱

約僱工程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 協助行政文書及科內業務資料彙整及相關公文處理及審核。 2. 路燈相關業務。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者。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所列各款情事。 3.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4. 具有公部門工作經驗者尤佳。 5. 熟悉 Office Word、Excel、PowerPoint 等電腦軟體操作尤佳。 6.工作經驗不拘。

聯絡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本職缺應徵作業一律採線上方式辦理。 2.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至「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搜尋本處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填寫履歷(請提供得以聯繫之聯絡電話,如無提供或經聯絡無法連繫者,責任自負),並檢附第3點所列資料(請掃描為同一pdf檔後上傳系統,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視同資格不符,本處不另行通知補件)。 3.應徵人員應繳交下列各項表件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者,須經駐外館處驗證)。 (2)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4.擇優甄試,其餘恕不通知;錄用與否均恕不退件。 5.有關本職缺工作內容請洽本處路燈科陳先生,連絡電話:02-23815132分機302。 6.待遇:280薪點,約新台幣38948元/每月。 7.期間預計至114高考三級考試任用計畫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或原因消失前1日止,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A61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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