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新竹榮譽國民之家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5/16
刊登起迄日 114/05/15 ~ 114/05/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新竹榮譽國民之家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地點 30047新竹市北區崧嶺路57巷41號
工作內容 1.社會工作相關行政事務、住民關懷輔導服務及活動安排等相關業務。 2.須配合輪值日、夜間及假日之值班勤務。 3.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畢業。 2.嫻熟電腦(Excel、Word)文書操作,並曾協助辦理相關業務及一般行政事務之工作尤佳。 3.具高度工作熱忱、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 4.需配合輪流值班勤務。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所列不得任用情事之一,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者。 6.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或具社工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作業報名方式: (1)檢附公務人員簡易履歷表(內貼二吋半身正面照片並註明連絡電話、簡要自述及親自簽名)、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榮民證或權益卡(非榮民免附)、專業證照、與本職務相關之實務工作證明、男性請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及曾任職政府機關者證明文件(無則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 (2)報名人員請至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網站(http://www.vac.gov.tw)「一般服務/人事服務/就業資訊」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填妥後先以電子郵件傳送本家([email protected])彙辦,再併同上開應檢附資料及相關文件,於114年5月28日前掛號郵寄本家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輔導員職務代理職缺」)。 2.甄選程序: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亦得視甄選成績不足額錄取,候補期間為5個月。 3.僱用期間:本職缺係同仁請(娩)假期間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114年5月26日(或實際到職日)起至同年8月12日止(預計請假期滿後申請育嬰留職停薪114年8月13日起至115年8月13日止,留職停薪期間得繼續僱用原職務代理人)或僱用原因消失之前1日止。倘代理原因消失,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依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救濟)。 4.薪資:參照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以五等310薪點計薪,薪點折合率每點139.1元,核予月薪新臺幣4萬3,121元。 5.通信報名地址:30047 新竹市北區崧嶺路57巷41號,收件人:新竹榮譽國民之家人事室曹先生收,聯絡電話:03-5213292分機107。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4/23~11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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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1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15 ~ 114/05/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新竹榮譽國民之家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內容

1.社會工作相關行政事務、住民關懷輔導服務及活動安排等相關業務。 2.須配合輪值日、夜間及假日之值班勤務。 3.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畢業。 2.嫻熟電腦(Excel、Word)文書操作,並曾協助辦理相關業務及一般行政事務之工作尤佳。 3.具高度工作熱忱、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 4.需配合輪流值班勤務。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所列不得任用情事之一,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者。 6.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或具社工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作業報名方式: (1)檢附公務人員簡易履歷表(內貼二吋半身正面照片並註明連絡電話、簡要自述及親自簽名)、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榮民證或權益卡(非榮民免附)、專業證照、與本職務相關之實務工作證明、男性請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及曾任職政府機關者證明文件(無則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 (2)報名人員請至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網站(http://www.vac.gov.tw)「一般服務/人事服務/就業資訊」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填妥後先以電子郵件傳送本家([email protected])彙辦,再併同上開應檢附資料及相關文件,於114年5月28日前掛號郵寄本家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輔導員職務代理職缺」)。 2.甄選程序: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亦得視甄選成績不足額錄取,候補期間為5個月。 3.僱用期間:本職缺係同仁請(娩)假期間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114年5月26日(或實際到職日)起至同年8月12日止(預計請假期滿後申請育嬰留職停薪114年8月13日起至115年8月13日止,留職停薪期間得繼續僱用原職務代理人)或僱用原因消失之前1日止。倘代理原因消失,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依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救濟)。 4.薪資:參照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以五等310薪點計薪,薪點折合率每點139.1元,核予月薪新臺幣4萬3,121元。 5.通信報名地址:30047 新竹市北區崧嶺路57巷41號,收件人:新竹榮譽國民之家人事室曹先生收,聯絡電話:03-5213292分機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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