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約僱人員

公告日 114/05/16
刊登起迄日 114/05/15 ~ 114/05/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3、4樓)
工作內容 1、公文會稿及審核。 2、相關預算資料整理。 3、各項經費單據核銷審核。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學歷 大學以上畢業。 徵才條件 1、具業務相互支援能力,抗壓性高、品德操守良好,無不良嗜好,具備溝通能力者佳。 2、具基本電腦技能、能擅打Word及Excel。 3、有相關公務機關會計業務經驗及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證書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須非屬本局首長或上級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亦非屬進用單位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者)及第28條各款情事。 ※歡迎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族投遞履歷~
聯絡方式 報名手續 1、報名期限:自114年5月15日起至112年5月22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報名方式:採通訊紙本報名,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經濟發展局-會計室留職停薪人員職務代理人」。 3、報名表件請郵寄至「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人事室張小姐收」(地址: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3樓) 4、應繳證件請以A4格式按下列資料依序裝訂: (1)甄選報名表(請自本公告網頁連結中下載報名表檔案使用,無需相片,須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務必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4)身心障礙證明(無者免附)。 (5)英文能力檢定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6)請在各相關證明影本資料均簽名且加註「與正本相符」。資料若有不實,責任自負。 甄試 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就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本次甄選正取1人,擇優備取至多2人,前述備取人員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等級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用期限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2、甄選錄取者,由本局另行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惟經面試結果,認面試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處理。 3、未獲擇優通知面試或面試結果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報名資料恕不寄還,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須檢還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否則將由本局逕予銷毀。 備註 1、本甄選職務係留職停薪人員之職務代理,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進用,薪點280點,折合月薪新臺幣38,948元。 2、本職缺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一日或代理原因消失之日止。 3、本案職務代理人於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應即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4、本公告規定未盡事宜,依現行有關法令之規定。 聯絡人 張小姐 聯絡電話 02-29603456#5470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5/1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15 ~ 114/05/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公文會稿及審核。 2、相關預算資料整理。 3、各項經費單據核銷審核。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學歷 大學以上畢業。 徵才條件 1、具業務相互支援能力,抗壓性高、品德操守良好,無不良嗜好,具備溝通能力者佳。 2、具基本電腦技能、能擅打Word及Excel。 3、有相關公務機關會計業務經驗及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證書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須非屬本局首長或上級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亦非屬進用單位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者)及第28條各款情事。 ※歡迎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族投遞履歷~

聯絡方式

報名手續 1、報名期限:自114年5月15日起至112年5月22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報名方式:採通訊紙本報名,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經濟發展局-會計室留職停薪人員職務代理人」。 3、報名表件請郵寄至「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人事室張小姐收」(地址: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3樓) 4、應繳證件請以A4格式按下列資料依序裝訂: (1)甄選報名表(請自本公告網頁連結中下載報名表檔案使用,無需相片,須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務必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4)身心障礙證明(無者免附)。 (5)英文能力檢定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6)請在各相關證明影本資料均簽名且加註「與正本相符」。資料若有不實,責任自負。 甄試 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就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本次甄選正取1人,擇優備取至多2人,前述備取人員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等級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用期限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2、甄選錄取者,由本局另行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惟經面試結果,認面試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處理。 3、未獲擇優通知面試或面試結果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報名資料恕不寄還,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須檢還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否則將由本局逕予銷毀。 備註 1、本甄選職務係留職停薪人員之職務代理,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進用,薪點280點,折合月薪新臺幣38,948元。 2、本職缺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一日或代理原因消失之日止。 3、本案職務代理人於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應即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4、本公告規定未盡事宜,依現行有關法令之規定。 聯絡人 張小姐 聯絡電話 02-29603456#5470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無歷史資料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