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技士
公告日 | 114/05/16 |
---|---|
刊登起迄日 | 114/05/16 ~ 114/05/2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建築工程 |
職等 | 5等或6等至7等 |
縣市 | 臺南市 |
工作地點 |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13樓 (業務相關問題請洽詢歐科長06-2991111分機1526) |
工作內容 | 1. 文化建築整建、新建工程計畫辦理及履約管理。 2. 歷史街區、文化環境計畫案件辦理及履約管理。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符合建築工程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人員且無限制轉調情事之公務人員。 2.最近3年年終考績(成)2年以上考列甲等。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4.國內外大學建築、土木工程等相關科系以上畢業為宜。 5.具工程實務經驗及英語能力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投件,應徵人員請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 Data) 撰寫【簡要自述】,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填寫及確認【我的簡歷】、【我的履歷】資料正確性(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後,點選「應徵職缺」並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上傳須檢具之其他足資證明任用資格文件、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等相關資料(無者免附),資料未上傳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齊全且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恕不退件及函復。 2.錄取人員將公告於本府網站「求職徵才」網頁,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3.請面試人員多加利用大眾運輸工具參加現場面試,公車資訊查詢:http://tourguide.tainan.gov.tw/newtnbusweb/ 4.聯絡人:陳先生 E-mail:[email protected] (業務相關問題請洽詢歐科長06-2991111分機1526)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技士
114/05/01~114/05/09
|
公告日期
114/05/1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16 ~ 114/05/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職稱
技士
職系
建築工程
職等
5等或6等至7等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內容
1. 文化建築整建、新建工程計畫辦理及履約管理。 2. 歷史街區、文化環境計畫案件辦理及履約管理。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符合建築工程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人員且無限制轉調情事之公務人員。 2.最近3年年終考績(成)2年以上考列甲等。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4.國內外大學建築、土木工程等相關科系以上畢業為宜。 5.具工程實務經驗及英語能力者尤佳。
聯絡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投件,應徵人員請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 Data) 撰寫【簡要自述】,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填寫及確認【我的簡歷】、【我的履歷】資料正確性(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後,點選「應徵職缺」並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上傳須檢具之其他足資證明任用資格文件、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等相關資料(無者免附),資料未上傳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齊全且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恕不退件及函復。 2.錄取人員將公告於本府網站「求職徵才」網頁,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3.請面試人員多加利用大眾運輸工具參加現場面試,公車資訊查詢:http://tourguide.tainan.gov.tw/newtnbusweb/ 4.聯絡人:陳先生 E-mail:[email protected] (業務相關問題請洽詢歐科長06-2991111分機1526)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