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行政組員

公告日 114/05/16
刊登起迄日 114/05/16 ~ 114/05/2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職稱 行政組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10608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技術及職業教育研究所
工作內容 1.各項會議(如:所務會議、教評會議、課程會議、研究生學術會議、評鑑籌備及管考會議等)之會議籌備工作。 2.各項法規之修正及管理,以及各項公文處理。 3.各項經費之管控、核銷作業,以及所內公務物品財產(如:文件、電腦、辦公桌椅、書櫃、印表機等)管理維護及採購。 4.碩士班、博士班及碩士在職專班招生工作,負責辦理面試作業、成績計算、新生報到、缺額遞補等,以及外籍生與陸生博、碩士生資料審查等相關業務。 5.碩士班、博士班、碩士在職專班,以及外籍生之法規修正維護管理、課程業務、學生加退選、學分抵免、研究生獎助學金分配、博士班資格考試、博士候選人資格審核、博士生計點審核、畢業學分審核、各學制學位考試費用核銷、學生資料管理、畢業離校資格審核等。 6.所內業務協調、專業教室借用及維修管理。 7.所內國際學術交流活動、產學合作等相關活動。 8.教師校內各項論文獎勵、彈薪申請資料等審核。 9.專兼任教師鐘點數檢視、鐘點折抵、合併計算等行政業務。 10.教師指導博、碩士生人數統計控管及指導費用申請。 11.提供院、校所需之本所研發量能調查資料(如:蒐整各項國際交流、競賽成果、活動等)及校慶特刊等相關資料。 12.本所網頁管理,以及計網中心授予本所電腦IP網路管理。 13.本所個人資料保護、資訊安全管理聯絡窗口及負責人,以及系所評鑑等院、校相關業務聯絡人。 14.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全民英檢中級初試及格或相當等級檢定考試及格。 2.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校院碩士學歷。 3.嫻熟電腦、網路基礎操作及微軟OFFICE套裝軟體及網頁維護能力。 4.熟悉學校行政作業與公文處理流程尤佳。 5.具主動服務之熱忱、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細心與責任心兼具、品行端正及可獨立作業,並能配合業務需要作職務調整。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出缺時間為本(114)年8月1日。 二、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未檢附者視為不合格件,並於114年5月29日前郵寄或親送至106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人事室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時者視為不合格件,應徵信封及個人資料表上請務必註明「應徵技術及職業教育研究所行政組員缺」,未註明者視為不合格件): 1.「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主選單\契約進用工作人員專區\01表單下載\01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契約進用工作人員甄選「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下載表格並填妥)(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2.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 3.最高學歷影本(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4.英文能力證明文件(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三、經本校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審,不合格者恕不個別通知及退件,電話:人事室周小姐(02-2771-2171#1618)。 四、本案人員須經試用期3個月,其進用及待遇規定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主選單\契約進用工作人員專區項下查詢,本案人員待遇係依本校契約進用工作人員薪級表自碩士級337薪點(38,560元)起薪,敘薪則依學校規定辦理,若錄取人員為軍公教退休(職、伍)人員,並依政府相關法令辦理。 五、本職缺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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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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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5/16 ~ 114/05/29 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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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

臺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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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項會議(如:所務會議、教評會議、課程會議、研究生學術會議、評鑑籌備及管考會議等)之會議籌備工作。 2.各項法規之修正及管理,以及各項公文處理。 3.各項經費之管控、核銷作業,以及所內公務物品財產(如:文件、電腦、辦公桌椅、書櫃、印表機等)管理維護及採購。 4.碩士班、博士班及碩士在職專班招生工作,負責辦理面試作業、成績計算、新生報到、缺額遞補等,以及外籍生與陸生博、碩士生資料審查等相關業務。 5.碩士班、博士班、碩士在職專班,以及外籍生之法規修正維護管理、課程業務、學生加退選、學分抵免、研究生獎助學金分配、博士班資格考試、博士候選人資格審核、博士生計點審核、畢業學分審核、各學制學位考試費用核銷、學生資料管理、畢業離校資格審核等。 6.所內業務協調、專業教室借用及維修管理。 7.所內國際學術交流活動、產學合作等相關活動。 8.教師校內各項論文獎勵、彈薪申請資料等審核。 9.專兼任教師鐘點數檢視、鐘點折抵、合併計算等行政業務。 10.教師指導博、碩士生人數統計控管及指導費用申請。 11.提供院、校所需之本所研發量能調查資料(如:蒐整各項國際交流、競賽成果、活動等)及校慶特刊等相關資料。 12.本所網頁管理,以及計網中心授予本所電腦IP網路管理。 13.本所個人資料保護、資訊安全管理聯絡窗口及負責人,以及系所評鑑等院、校相關業務聯絡人。 14.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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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民英檢中級初試及格或相當等級檢定考試及格。 2.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校院碩士學歷。 3.嫻熟電腦、網路基礎操作及微軟OFFICE套裝軟體及網頁維護能力。 4.熟悉學校行政作業與公文處理流程尤佳。 5.具主動服務之熱忱、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細心與責任心兼具、品行端正及可獨立作業,並能配合業務需要作職務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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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職缺出缺時間為本(114)年8月1日。 二、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未檢附者視為不合格件,並於114年5月29日前郵寄或親送至106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人事室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時者視為不合格件,應徵信封及個人資料表上請務必註明「應徵技術及職業教育研究所行政組員缺」,未註明者視為不合格件): 1.「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主選單\契約進用工作人員專區\01表單下載\01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契約進用工作人員甄選「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下載表格並填妥)(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2.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 3.最高學歷影本(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4.英文能力證明文件(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三、經本校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審,不合格者恕不個別通知及退件,電話:人事室周小姐(02-2771-2171#1618)。 四、本案人員須經試用期3個月,其進用及待遇規定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主選單\契約進用工作人員專區項下查詢,本案人員待遇係依本校契約進用工作人員薪級表自碩士級337薪點(38,560元)起薪,敘薪則依學校規定辦理,若錄取人員為軍公教退休(職、伍)人員,並依政府相關法令辦理。 五、本職缺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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