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新竹高級中學
幹事
公告日 | 114/05/16 |
---|---|
刊登起迄日 | 114/05/16 ~ 114/05/2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新竹高級中學 |
職稱 | 幹事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新竹市 |
工作地點 | 新竹市學府路36號 |
工作內容 | 一、工作項目 (一) 負責住宿生之生活管理、宿舍學生自治幹部指導、宿舍安全維護、外宿請假登記、宿舍寢室床位分配、門禁管制、水電管制、財產管理、採購驗收、維修(護)申請。 (二) 環境衛生、維修(護)人員之管理及反映與建議宿舍興革意見等事宜。 (三) 每日填寫宿舍日誌,記錄當日執勤狀況,並陳校長核閱。 (四) 每學期召開住宿生意見座談會及住宿生審查會。 (五) 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二、工作時間 (一) 宿舍內有住宿學生:每日晚上9時至隔日上午8時為原則。(學期中8/29-1/20、2/10-6/30;寒暑假輔導課期間:七月第4週、八月第1-3週。) (二) 宿舍內無住宿學生: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為原則。 (三) 必要時依學校需求彈性調整上班。 |
資格條件 | 一、 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請參閱1090116施行之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並經銓敘審定具委任第5職等以上任用資格,無特考特用及其他規定限制調任情事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 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且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紀錄及行為者。 |
聯絡方式 | 聯絡E-Mail:[email protected] 電話:03-5736666轉518、519。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5/1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16 ~ 114/05/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新竹高級中學
職稱
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工作項目 (一) 負責住宿生之生活管理、宿舍學生自治幹部指導、宿舍安全維護、外宿請假登記、宿舍寢室床位分配、門禁管制、水電管制、財產管理、採購驗收、維修(護)申請。 (二) 環境衛生、維修(護)人員之管理及反映與建議宿舍興革意見等事宜。 (三) 每日填寫宿舍日誌,記錄當日執勤狀況,並陳校長核閱。 (四) 每學期召開住宿生意見座談會及住宿生審查會。 (五) 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二、工作時間 (一) 宿舍內有住宿學生:每日晚上9時至隔日上午8時為原則。(學期中8/29-1/20、2/10-6/30;寒暑假輔導課期間:七月第4週、八月第1-3週。) (二) 宿舍內無住宿學生: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為原則。 (三) 必要時依學校需求彈性調整上班。
資格條件
一、 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請參閱1090116施行之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並經銓敘審定具委任第5職等以上任用資格,無特考特用及其他規定限制調任情事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 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且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紀錄及行為者。
聯絡方式
聯絡E-Mail:[email protected] 電話:03-5736666轉518、519。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