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外埔區公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3/11/25
刊登起迄日 113/11/22 ~ 113/11/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外埔區公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臺中市外埔區公所 (438017臺中市外埔區大同里六分路390號)
工作內容 (一)專案工程管理(路平工程、區里小型工程、協助辦理各課室專案工程)。 (二)觀光設施維護業務及工程管理。 (三)自行車道相關業務及工程管理。 (四)城鎮風貌業務及工程管理。 (五)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 (二)2年(含)以上之工作經驗。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者。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3年11月27日(星期三)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頁面,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依序進行「註冊」→「登入」→維護個簡歷、履歷(含自傳),並將附件合併成一個PDF檔案上傳。附件資料如下: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工作經驗之證明文件。4.相關專長證照(無則免附)。 (二)應徵人員符合資格者,本所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條件不合、證件登載不全者不予受理;前開不合情形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案除正取1名外,視情況得擇優增列2名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 (四)聯絡電話:04-26832216分機810蔡小姐;工作問題請洽04-26832216分機501王課長。 其他: (一)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二)僱用原因消失或屆滿時,本約僱人員應即離職,當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僱用期間薪資:約僱4等250薪點,折合金額33,750元(尚需扣除勞保、健保、勞退等自付額)。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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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25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2 ~ 113/11/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外埔區公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一)專案工程管理(路平工程、區里小型工程、協助辦理各課室專案工程)。 (二)觀光設施維護業務及工程管理。 (三)自行車道相關業務及工程管理。 (四)城鎮風貌業務及工程管理。 (五)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 (二)2年(含)以上之工作經驗。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者。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3年11月27日(星期三)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頁面,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依序進行「註冊」→「登入」→維護個簡歷、履歷(含自傳),並將附件合併成一個PDF檔案上傳。附件資料如下: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工作經驗之證明文件。4.相關專長證照(無則免附)。 (二)應徵人員符合資格者,本所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條件不合、證件登載不全者不予受理;前開不合情形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案除正取1名外,視情況得擇優增列2名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 (四)聯絡電話:04-26832216分機810蔡小姐;工作問題請洽04-26832216分機501王課長。 其他: (一)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二)僱用原因消失或屆滿時,本約僱人員應即離職,當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僱用期間薪資:約僱4等250薪點,折合金額33,750元(尚需扣除勞保、健保、勞退等自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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