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平興國民中學
游泳池救生員
公告日 | 114/0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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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5/16 ~ 114/06/1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立平興國民中學 |
職稱 | 游泳池救生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立平興國中(桃園市平鎮區環南路300號) |
工作內容 | 1、每日依照工作日誌內之相關工作執行之,遵守游泳池管理要點開放時間,準時上、下 班。 2、在職期間應於全部學生離開游泳池,門上鎖後才可離開。 3、每日檢測池水溫度、餘氯含量及酸鹼值,並記錄於場地和工作日誌內。 4、泳池機電維護。 5、應攜帶哨子、穿著救生褲,在易於環視全池之明顯位置,以應隨時救生之需要。 6、值勤時應全神貫注,嚴禁閱讀、閒聊、滑手機或做其他私人事務,離開崗位時需有人 替補換位並告知其他救生人員。 7、維持泳池內之秩序與安全。 8、制止患傳染病、心臟病、皮膚病者入池游泳。 9、制止學生於池邊跳水、嬉戲及奔跑,以免發生危險。 10、泳區內之地面需要隨時保持清潔。 11、正確迅速的處理意外事件,有效且快速的實施急救。 12、學生若感身體不適,囑其鎮靜立即上岸,並予以協助。 13、如意外事件發生,應以救人第一,迅速處理並通知學務處人員及校長。 1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性別不拘。 2、具有教育部體育署認可單位所發之救生員證。 3、高中職以上畢業。 4、身體健康,經公立醫院檢查合格(無法定傳染病者)。 5、素行良好(無酗酒、煙毒、賭博之惡習或其他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之前科),言語清 晰,並取得良民證(於錄取報到後繳交) 。 6、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之情事。 |
聯絡方式 | 桃園市立平興國中學務處體育組,電話:03-4918239#350。 壹、主旨:為加強本校游泳池及游泳教學安全維護,特辦理本甄選。 貳、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4年6月13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15時止。檢同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他人現場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參、報名地點:桃園市立平興國中學務處,電話:03-4918239#350。 肆、報名及甄試地點:(簡章可至本校網站下載) (一)報名地點:本校學務處體育組(桃園市平鎮區環南路300號),電話:03-4918239#350。 (二)甄試地點:本校家長會辦公室。 伍、甄試類別: ※游泳池救生員: (一) 報名資格: 1、性別不拘。 2、具有教育部體育署認可單位所發之救生員證。 3、高中職以上畢業。 4、身體健康,經公立醫院檢查合格(無法定傳染病者)。 5、素行良好(無酗酒、煙毒、賭博之惡習或其他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之前科),言語清 晰,並取得良民證(於錄取報到後繳交) 。 6、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之情事。 (二) 錄取名額: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2名。 (三) 甄試日期及方式: 1、甄試日期:中華民國114年6月18日(星期三)下午1點00分開始。 (下午12時40分至12時50分報到,逾時以棄權論) 2、 甄試方式: (1)資料審查 25%:學經歷,應聘資料等 (2)面試 75%:依表達能力、工作理念、服務熱忱、偶發事件處理、救生員經歷、CPR急救 技能及基本水上救生概念等項評定。 (四) 上班時間: 1、上午8:00-12:00、13:00-17:00。 2、另需配合學校行事曆活動和工作安排,執行工作日誌內規定之工作事項。學校得依實 際狀況,做適當調整。 (五) 工作內容: 1、每日依照工作日誌內之相關工作執行之,遵守游泳池管理要點開放時間,準時上、下 班。 2、在職期間應於全部學生離開游泳池,門上鎖後才可離開。 3、每日檢測池水溫度、餘氯含量及酸鹼值,並記錄於場地和工作日誌內。 4、泳池機電維護。 5、應攜帶哨子、穿著救生褲,在易於環視全池之明顯位置,以應隨時救生之需要。 6、值勤時應全神貫注,嚴禁閱讀、閒聊、滑手機或做其他私人事務,離開崗位時需有人 替補換位並告知其他救生人員。 7、維持泳池內之秩序與安全。 8、制止患傳染病、心臟病、皮膚病者入池游泳。 9、制止學生於池邊跳水、嬉戲及奔跑,以免發生危險。 10、泳區內之地面需要隨時保持清潔。 11、正確迅速的處理意外事件,有效且快速的實施急救。 12、學生若感身體不適,囑其鎮靜立即上岸,並予以協助。 13、如意外事件發生,應以救人第一,迅速處理並通知學務處人員及校長。 1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 薪資:經費來源為教育局補助款,依實際值勤時間,以每月實際工作時數計薪,時薪 220元(加班時薪依勞基法規定另外計算),每月結算一次。 (七) 聘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至114年12月31日,經考核後表現優良者,明年得優先聘 請。 陸、應繳表件: ※救生員: (一)報名表〈附件一〉。 (二)身分證、救生員證、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正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存摺、游泳教練證(無則免附)、衛生管理人員證書(無則免附),以上證件正本驗後影印留存發還。繳交2吋照片2張、學經歷履歷表(救生或游泳池相關工作)、良民證。 (三)錄取報到後,請於一個月內繳交公立醫院或衛生所最近一個月內之健康檢查證明(需X光片檢查及無法定傳染病)。 (四)切結書〈附件二〉。 柒、甄審結果:報市府核備後於本校網頁公佈甄選結果,再辦理報到事宜。如正取人員期限內未報到則由備取人員遞補,備取者保留資格一個月。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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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1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16 ~ 114/06/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立平興國民中學
職稱
游泳池救生員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1、每日依照工作日誌內之相關工作執行之,遵守游泳池管理要點開放時間,準時上、下 班。 2、在職期間應於全部學生離開游泳池,門上鎖後才可離開。 3、每日檢測池水溫度、餘氯含量及酸鹼值,並記錄於場地和工作日誌內。 4、泳池機電維護。 5、應攜帶哨子、穿著救生褲,在易於環視全池之明顯位置,以應隨時救生之需要。 6、值勤時應全神貫注,嚴禁閱讀、閒聊、滑手機或做其他私人事務,離開崗位時需有人 替補換位並告知其他救生人員。 7、維持泳池內之秩序與安全。 8、制止患傳染病、心臟病、皮膚病者入池游泳。 9、制止學生於池邊跳水、嬉戲及奔跑,以免發生危險。 10、泳區內之地面需要隨時保持清潔。 11、正確迅速的處理意外事件,有效且快速的實施急救。 12、學生若感身體不適,囑其鎮靜立即上岸,並予以協助。 13、如意外事件發生,應以救人第一,迅速處理並通知學務處人員及校長。 1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性別不拘。 2、具有教育部體育署認可單位所發之救生員證。 3、高中職以上畢業。 4、身體健康,經公立醫院檢查合格(無法定傳染病者)。 5、素行良好(無酗酒、煙毒、賭博之惡習或其他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之前科),言語清 晰,並取得良民證(於錄取報到後繳交) 。 6、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之情事。
聯絡方式
桃園市立平興國中學務處體育組,電話:03-4918239#350。 壹、主旨:為加強本校游泳池及游泳教學安全維護,特辦理本甄選。 貳、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4年6月13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15時止。檢同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他人現場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參、報名地點:桃園市立平興國中學務處,電話:03-4918239#350。 肆、報名及甄試地點:(簡章可至本校網站下載) (一)報名地點:本校學務處體育組(桃園市平鎮區環南路300號),電話:03-4918239#350。 (二)甄試地點:本校家長會辦公室。 伍、甄試類別: ※游泳池救生員: (一) 報名資格: 1、性別不拘。 2、具有教育部體育署認可單位所發之救生員證。 3、高中職以上畢業。 4、身體健康,經公立醫院檢查合格(無法定傳染病者)。 5、素行良好(無酗酒、煙毒、賭博之惡習或其他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之前科),言語清 晰,並取得良民證(於錄取報到後繳交) 。 6、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之情事。 (二) 錄取名額: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2名。 (三) 甄試日期及方式: 1、甄試日期:中華民國114年6月18日(星期三)下午1點00分開始。 (下午12時40分至12時50分報到,逾時以棄權論) 2、 甄試方式: (1)資料審查 25%:學經歷,應聘資料等 (2)面試 75%:依表達能力、工作理念、服務熱忱、偶發事件處理、救生員經歷、CPR急救 技能及基本水上救生概念等項評定。 (四) 上班時間: 1、上午8:00-12:00、13:00-17:00。 2、另需配合學校行事曆活動和工作安排,執行工作日誌內規定之工作事項。學校得依實 際狀況,做適當調整。 (五) 工作內容: 1、每日依照工作日誌內之相關工作執行之,遵守游泳池管理要點開放時間,準時上、下 班。 2、在職期間應於全部學生離開游泳池,門上鎖後才可離開。 3、每日檢測池水溫度、餘氯含量及酸鹼值,並記錄於場地和工作日誌內。 4、泳池機電維護。 5、應攜帶哨子、穿著救生褲,在易於環視全池之明顯位置,以應隨時救生之需要。 6、值勤時應全神貫注,嚴禁閱讀、閒聊、滑手機或做其他私人事務,離開崗位時需有人 替補換位並告知其他救生人員。 7、維持泳池內之秩序與安全。 8、制止患傳染病、心臟病、皮膚病者入池游泳。 9、制止學生於池邊跳水、嬉戲及奔跑,以免發生危險。 10、泳區內之地面需要隨時保持清潔。 11、正確迅速的處理意外事件,有效且快速的實施急救。 12、學生若感身體不適,囑其鎮靜立即上岸,並予以協助。 13、如意外事件發生,應以救人第一,迅速處理並通知學務處人員及校長。 1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 薪資:經費來源為教育局補助款,依實際值勤時間,以每月實際工作時數計薪,時薪 220元(加班時薪依勞基法規定另外計算),每月結算一次。 (七) 聘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至114年12月31日,經考核後表現優良者,明年得優先聘 請。 陸、應繳表件: ※救生員: (一)報名表〈附件一〉。 (二)身分證、救生員證、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正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存摺、游泳教練證(無則免附)、衛生管理人員證書(無則免附),以上證件正本驗後影印留存發還。繳交2吋照片2張、學經歷履歷表(救生或游泳池相關工作)、良民證。 (三)錄取報到後,請於一個月內繳交公立醫院或衛生所最近一個月內之健康檢查證明(需X光片檢查及無法定傳染病)。 (四)切結書〈附件二〉。 柒、甄審結果:報市府核備後於本校網頁公佈甄選結果,再辦理報到事宜。如正取人員期限內未報到則由備取人員遞補,備取者保留資格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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