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城鄉發展分署
工程員

公告日 113/11/25
刊登起迄日 113/11/22 ~ 113/12/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城鄉發展分署
職稱 工程員
職系 都市計畫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臺中市西區民生路215之1號3樓
工作內容 本職缺報到後支援本分署中區隊,辦理部訂都市計畫、社會住宅用地都市計畫變更、濕地保育利用計畫、地方政府都市計畫、國土計畫及其他相關業務。
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都市計畫、環境規劃、景觀工程、建築、地政學系及其他相關系所畢業。 二、具高考、普考或相當考試都市計畫職系等相關類科及格,並具有本職系委任第5職等以上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請應徵人員於113年12月6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以憑證登入「職缺應徵」系統,報名前請務必確認公務人員履歷表資料正確(自傳部分不可空白)。 二、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錄取或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分署得予從缺。 三、本次甄選得增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自本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四、聯絡人:人事室李小姐02-27721350轉302。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3/11/25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2 ~ 113/12/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城鄉發展分署

職稱

工程員

職系

都市計畫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本職缺報到後支援本分署中區隊,辦理部訂都市計畫、社會住宅用地都市計畫變更、濕地保育利用計畫、地方政府都市計畫、國土計畫及其他相關業務。

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都市計畫、環境規劃、景觀工程、建築、地政學系及其他相關系所畢業。 二、具高考、普考或相當考試都市計畫職系等相關類科及格,並具有本職系委任第5職等以上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請應徵人員於113年12月6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以憑證登入「職缺應徵」系統,報名前請務必確認公務人員履歷表資料正確(自傳部分不可空白)。 二、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錄取或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分署得予從缺。 三、本次甄選得增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自本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四、聯絡人:人事室李小姐02-27721350轉302。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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