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衛生局
約聘社會工作員
公告日 | 114/0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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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5/16 ~ 114/06/0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嘉義市政府衛生局 |
職稱 | 約聘社會工作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
縣市 | 嘉義市 |
工作地點 | 嘉義市西區德明路1號(嘉義市政府衛生局心理健康科) |
工作內容 | 1.提供精神疾病與自殺防治合併多重議題個案關懷訪視、需求評估及整合性服務。 2.連結、開發、轉介及轉銜其他服務資源。 3.協助或指導心理衛生社工處理困難個案,必要時 協同心理衛生社工訪視。 4.提供災難事件民眾或救災人員心理支持服務。 5.參與個案討論會及網絡聯繫會議。 6.登載個案評估與服務紀錄,並依相關規定保存。 7.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規定者。 二、以下三項擇一條件(並依所具條件適用不同起聘薪點): (一)以約聘6等3階312薪點起聘至七等七階424薪點者,須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規定,且需具備社會福利或心理衛生直接服務工作經驗1年以上。 (二)以約聘6等4階328薪點起聘至七等七階424薪點者,須符合以上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且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並具社會福利或心理衛生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 (三)以約聘6等4階328薪點起聘至八等五階440薪點者,須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者,且需具備社會福利或心理衛生直接服務工作經驗1年以上。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選擇身分別: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註冊】→【登入】,維護個人簡歷、履歷(含自傳),並請將下列(2)至(4)文件掃描電子檔合併成1個PDF檔案一併作為附件上傳,選擇本職缺: (1)履歷表(含自傳)。 (2)身分證正反面。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醫事人員相關證書(如無免附)。 (5)工作經歷相關證明文件(如無免附)。 二、欲確認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線上報名是否完成,請致電本局人事室 (05-2338066分機891、892)。 三、甄試:報名人員經審查符合資格者,得擇優通知面試。證件不齊全或資格不符合者,則不予受理;另亦得視甄試成績擇優候用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經甄選錄取者,應於接獲本局通知30日內到職,逾期未報到則視同自願棄權,不得異議。該職缺則由候用人員遞補,並以實際到職日聘用。若應徵者無適當人選,本局得予從缺。 五、其他: (1)聘用期間:自到職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年終前接受績效考評,績優者115年度得予續聘。 (2)核薪方式:符合條件(一)以約聘6等3階312薪點聘用,折合金額為每月新臺幣46,176元整;符合條件(二)(三)以約聘6等4階328薪點聘用,折合金額為每月新臺幣48,544元整。 六、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 (此調閱方式,如在上網有效期間內不得再修改)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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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1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16 ~ 114/06/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嘉義市政府衛生局
職稱
約聘社會工作員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嘉義市
工作內容
1.提供精神疾病與自殺防治合併多重議題個案關懷訪視、需求評估及整合性服務。 2.連結、開發、轉介及轉銜其他服務資源。 3.協助或指導心理衛生社工處理困難個案,必要時 協同心理衛生社工訪視。 4.提供災難事件民眾或救災人員心理支持服務。 5.參與個案討論會及網絡聯繫會議。 6.登載個案評估與服務紀錄,並依相關規定保存。 7.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規定者。 二、以下三項擇一條件(並依所具條件適用不同起聘薪點): (一)以約聘6等3階312薪點起聘至七等七階424薪點者,須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規定,且需具備社會福利或心理衛生直接服務工作經驗1年以上。 (二)以約聘6等4階328薪點起聘至七等七階424薪點者,須符合以上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且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並具社會福利或心理衛生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 (三)以約聘6等4階328薪點起聘至八等五階440薪點者,須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者,且需具備社會福利或心理衛生直接服務工作經驗1年以上。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選擇身分別: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註冊】→【登入】,維護個人簡歷、履歷(含自傳),並請將下列(2)至(4)文件掃描電子檔合併成1個PDF檔案一併作為附件上傳,選擇本職缺: (1)履歷表(含自傳)。 (2)身分證正反面。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醫事人員相關證書(如無免附)。 (5)工作經歷相關證明文件(如無免附)。 二、欲確認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線上報名是否完成,請致電本局人事室 (05-2338066分機891、892)。 三、甄試:報名人員經審查符合資格者,得擇優通知面試。證件不齊全或資格不符合者,則不予受理;另亦得視甄試成績擇優候用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經甄選錄取者,應於接獲本局通知30日內到職,逾期未報到則視同自願棄權,不得異議。該職缺則由候用人員遞補,並以實際到職日聘用。若應徵者無適當人選,本局得予從缺。 五、其他: (1)聘用期間:自到職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年終前接受績效考評,績優者115年度得予續聘。 (2)核薪方式:符合條件(一)以約聘6等3階312薪點聘用,折合金額為每月新臺幣46,176元整;符合條件(二)(三)以約聘6等4階328薪點聘用,折合金額為每月新臺幣48,544元整。 六、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 (此調閱方式,如在上網有效期間內不得再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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