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北投分局
約僱人員
公告日 | 113/11/25 |
---|---|
刊登起迄日 | 113/11/22 ~ 113/11/29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北投分局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220薪點(約新臺幣 29,700元) |
縣市 | 臺北市, 高雄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北投分局會計室(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1段1號場 |
工作內容 | 一、執行統籌經費動支審核、會簽、控帳等事項及預算經費付款憑單之編製。 二、加班費審核會簽。 三、協助各項物品及財產監盤。 四、審核債權憑證之相關。 五、加油清單、出納編製銀行劃帳清冊等書面資料之審核。 六、原始憑證及記帳憑證之整理。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八、本次徵才正取1名,得候補1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九、服務期間:自通知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分發及格人員報到前1日止,預計至114年3月30日,以被代理人實際到職日期為準。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二、商學系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中職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持有證明文件者。 三、具備文書能力,熟諳電腦及Office等操作技巧。 |
聯絡方式 | 一、聯絡人:洪詩淳,聯絡電話:(02)2894-7908,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二、報名方式: 採通訊或電子報名。 三、報名期間:自113年11月22日至113年11月29日止。 二、報名方式: 採通訊或電子報名。 三、報名時應繳下列資料,請依序檢附資料或上傳事求人系統: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2.最近6個月內2吋半身正面脫帽彩色照片1張,粘貼於履歷表。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1份。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5.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四、資料送出前,請詳加檢查各項表件是否齊全,如逾期、報名表件不齊、填寫不明、表件錯誤或資格不符,視同不合格,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 五、採通訊報名者,履歷表及附件請裝置於信封內,郵寄至「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1段1號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北投分局會計室洪詩淳收」,並於信封左上方註明「報考113年會計室約聘僱人員(書記)」或至事求人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依該頁面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應徵作業說明」操作以完成報名。 六、報名人員所送各種證件經查明有偽造或變造或應試資格不符者,於甄選前發現者不予約談;於甄選完畢後錄取通知前發現者,不予錄取;錄取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七、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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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25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2 ~ 113/11/2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北投分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220薪點(約新臺幣 29,700元)
縣市
臺北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一、執行統籌經費動支審核、會簽、控帳等事項及預算經費付款憑單之編製。 二、加班費審核會簽。 三、協助各項物品及財產監盤。 四、審核債權憑證之相關。 五、加油清單、出納編製銀行劃帳清冊等書面資料之審核。 六、原始憑證及記帳憑證之整理。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八、本次徵才正取1名,得候補1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九、服務期間:自通知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分發及格人員報到前1日止,預計至114年3月30日,以被代理人實際到職日期為準。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二、商學系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中職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持有證明文件者。 三、具備文書能力,熟諳電腦及Office等操作技巧。
聯絡方式
一、聯絡人:洪詩淳,聯絡電話:(02)2894-7908,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二、報名方式: 採通訊或電子報名。 三、報名期間:自113年11月22日至113年11月29日止。 二、報名方式: 採通訊或電子報名。 三、報名時應繳下列資料,請依序檢附資料或上傳事求人系統: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2.最近6個月內2吋半身正面脫帽彩色照片1張,粘貼於履歷表。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1份。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5.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四、資料送出前,請詳加檢查各項表件是否齊全,如逾期、報名表件不齊、填寫不明、表件錯誤或資格不符,視同不合格,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 五、採通訊報名者,履歷表及附件請裝置於信封內,郵寄至「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1段1號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北投分局會計室洪詩淳收」,並於信封左上方註明「報考113年會計室約聘僱人員(書記)」或至事求人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依該頁面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應徵作業說明」操作以完成報名。 六、報名人員所送各種證件經查明有偽造或變造或應試資格不符者,於甄選前發現者不予約談;於甄選完畢後錄取通知前發現者,不予錄取;錄取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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