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員山鄉公所
書記

公告日 114/05/17
刊登起迄日 114/05/16 ~ 114/05/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宜蘭縣員山鄉公所
職稱 書記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地點 宜蘭縣員山鄉公所(宜蘭縣員山鄉員山路1段322號)
工作內容 (一)路燈年度認養相關行政業務。 (二)協助辦理本鄉建照及使照審查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者,並經銓敘審定具本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ㄧ及特考特用(含高普初等考試)限制調任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4年5月26日前: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請於114年5月26日(含)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履歷」(請上傳照片、每筆資料內容需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及註明聯絡電話)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上傳資料: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派令、現職及最近一筆之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如未達5年考績者請依實際情形檢附)及通過英語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無者免附),以上證明文件本人簽章具結與正本相符後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上傳,未上傳者,視為資料不齊不符合資格。 (二)甄審方式:本所經資歷審查擇優電話通知面試,初審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公開甄選,視徵才情形得增列候補名額2人,候補期間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通知之翌日起算,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四)聯絡電話:9231991轉751、752 林主任、陳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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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1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16 ~ 114/05/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宜蘭縣員山鄉公所

職稱

書記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內容

(一)路燈年度認養相關行政業務。 (二)協助辦理本鄉建照及使照審查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者,並經銓敘審定具本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ㄧ及特考特用(含高普初等考試)限制調任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4年5月26日前: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請於114年5月26日(含)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履歷」(請上傳照片、每筆資料內容需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及註明聯絡電話)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上傳資料: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派令、現職及最近一筆之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如未達5年考績者請依實際情形檢附)及通過英語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無者免附),以上證明文件本人簽章具結與正本相符後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上傳,未上傳者,視為資料不齊不符合資格。 (二)甄審方式:本所經資歷審查擇優電話通知面試,初審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公開甄選,視徵才情形得增列候補名額2人,候補期間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通知之翌日起算,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四)聯絡電話:9231991轉751、752 林主任、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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