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科員
| 公告日 | 114/05/17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5/16 ~ 114/05/23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
| 職稱 | 科員 |
| 職系 | 綜合行政 |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縣市 | 桃園市 |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6樓) |
| 工作內容 | 1.集會所管理及以工代賑管理。 2.兒童及少年成長營活動。 3.原住民學生課後扶植計畫。 4.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且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四、品性端正,具服務熱忱、溝通與團隊合作能力。 |
| 聯絡方式 | 1.意者請於114年5月23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並上傳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學分證明、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採購證照、英檢證書)等證件資料,自傳不得空白(資料均為pdf檔)。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2.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將擇優通知面試,並視成績擇優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 3.聯絡電話:03-3322101#6694人事室陳主任。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5/1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16 ~ 114/05/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職稱
科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1.集會所管理及以工代賑管理。 2.兒童及少年成長營活動。 3.原住民學生課後扶植計畫。 4.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且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四、品性端正,具服務熱忱、溝通與團隊合作能力。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於114年5月23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並上傳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學分證明、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採購證照、英檢證書)等證件資料,自傳不得空白(資料均為pdf檔)。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2.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將擇優通知面試,並視成績擇優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 3.聯絡電話:03-3322101#6694人事室陳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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