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萬華區公所
里幹事

公告日 114/05/17
刊登起迄日 114/05/16 ~ 114/05/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萬華區公所
職稱 里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108220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10~13樓
工作內容 一、擬定里年度工作計畫、更新各項里內基本資料。 二、出席與里辦公處事務有關會議與會勘。 三、社會服務、到府服務。 四、辦理文化休閒活動、宣導傳遞事項。 五、公共事務有關事項。 六、其他依據法令協辦事項。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具有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及各類考試限制轉調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採線上方式辦理: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為利資格審查,請上傳1.最高學歷證書、2. 考試及格證書、3. 最近一筆職務派令或銓敘部審定函、4.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 二、非現職人員請採下列方式擇一投件: (一) 曾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且在職時曾以自然人憑證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者,得依照現職人員應徵方式報名。 (二) 或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含300字自傳)及上述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於114年5月26日前(郵戳為憑)郵寄至本所人事室(108220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12樓),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萬華區公所民政課里幹事職務」。 三、本職缺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聯絡人及聯絡電話:李小姐(02)23064468分機344。 四、本次甄選列正取2名,並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至多4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5/1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16 ~ 114/05/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萬華區公所

職稱

里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擬定里年度工作計畫、更新各項里內基本資料。 二、出席與里辦公處事務有關會議與會勘。 三、社會服務、到府服務。 四、辦理文化休閒活動、宣導傳遞事項。 五、公共事務有關事項。 六、其他依據法令協辦事項。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具有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及各類考試限制轉調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採線上方式辦理: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為利資格審查,請上傳1.最高學歷證書、2. 考試及格證書、3. 最近一筆職務派令或銓敘部審定函、4.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 二、非現職人員請採下列方式擇一投件: (一) 曾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且在職時曾以自然人憑證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者,得依照現職人員應徵方式報名。 (二) 或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含300字自傳)及上述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於114年5月26日前(郵戳為憑)郵寄至本所人事室(108220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12樓),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萬華區公所民政課里幹事職務」。 三、本職缺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聯絡人及聯絡電話:李小姐(02)23064468分機344。 四、本次甄選列正取2名,並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至多4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無歷史資料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