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竹北分局
約用人員
| 公告日 | 114/05/19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5/19 ~ 114/05/22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竹北分局 |
| 職稱 | 約用人員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無 |
| 縣市 | 新竹縣 |
| 工作地點 | 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九路120號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竹北分局綜所稅課) |
| 工作內容 | 綜合所得稅申報各項作業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1、高中(職)以上畢業或具同等學歷。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具國稅相關業務經驗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所定各款情事之一。 5、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15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
| 聯絡方式 | 1.有意願並符合應徵資格條件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附照片並含基本資料、經歷、家屬及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14年5月22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送)地址: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九路120號綜所稅課李小姐收(聯絡電話:03-5585700分機223),並於信封註明「應徵綜所稅課約用人員」字樣)。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不退件。 3.每月薪資新臺幣3萬1,450元。 4.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預計114年6月2日)起至114年6月30日止。僱用期間如服務績效不佳或期限屆滿,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5.本次徵才將直接自應徵者本人蒐集個人資料,至應徵者面試止僅供本次徵才及後續錄取相關作業使用,應徵者得請求補充、更正、要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應徵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惟若拒絕提供,本分局有權依其判斷決定是否通知面試或錄用。 |
| 聯絡Email |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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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1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19 ~ 114/05/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竹北分局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無
縣市
新竹縣
工作內容
綜合所得稅申報各項作業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高中(職)以上畢業或具同等學歷。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具國稅相關業務經驗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所定各款情事之一。 5、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15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聯絡方式
1.有意願並符合應徵資格條件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附照片並含基本資料、經歷、家屬及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14年5月22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送)地址: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九路120號綜所稅課李小姐收(聯絡電話:03-5585700分機223),並於信封註明「應徵綜所稅課約用人員」字樣)。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不退件。 3.每月薪資新臺幣3萬1,450元。 4.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預計114年6月2日)起至114年6月30日止。僱用期間如服務績效不佳或期限屆滿,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5.本次徵才將直接自應徵者本人蒐集個人資料,至應徵者面試止僅供本次徵才及後續錄取相關作業使用,應徵者得請求補充、更正、要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應徵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惟若拒絕提供,本分局有權依其判斷決定是否通知面試或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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