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桃園區建德國民小學
幹事
| 公告日 | 114/05/19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5/19 ~ 114/05/28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桃園區建德國民小學 |
| 職稱 | 幹事 |
| 職系 | 綜合行政 |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縣市 | 桃園市 |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桃園區建德國民小學(桃園市桃園區延平路265號) |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總務處各項事務相關行政工作。 (二)協助各處組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務。 |
| 資格條件 | (一)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尚在有效期間者尤佳。 (二)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三) 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且至報名截止日止,無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事者。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不得任用或陞任情事。 (五) 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六) 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工作認真、品行端正、無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等事件尚在調查階段或犯罪紀錄。能配合學校業務需要調整工作及職務輪調者。 (七) 原單位尚有服務義務或原單位不同意調任者,請勿報名。 |
| 聯絡方式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投遞履歷。 (二)請於截止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點選「我要應徵」,完成授權同意徵才機關調閱完整履歷(履歷自傳不得空白、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個人資料歷任職務、銓敘審定、考績、獎懲等各項資料正確性。 (三)證明文件A4格式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PDF後上傳(請註記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1)甄選簡歷表(至本校網站公告區下載)(2)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無則免附)(3)身分證正反面、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歷任職務派令及銓審函、最近5次考績通知書(4)退伍令或免役證明書(5)其他:語言能力檢定、採購證照、國外學歷需驗證駐外單位查證學歷文件(無者免附),曾更名者檢附戶籍謄本(記事勿省略)、任現職未滿1年者檢附最後1次派令。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者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四)經錄取後發現所附證件虛偽不實、偽造、變造、冒用,或有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取消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其他 (一)甄選方式: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以電話及校網公告方式通知參加甄選面試,甄選日期及時間於本校網站隨時公告。 (二)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4年7月16日出缺,如屆時原佔缺人員因故未離職,則錄取人員均取消錄取資格。 (三)本次甄選增列候補名額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最長為5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四)本校聯絡電話:(03)3660688人事室 分機710(報名疑問)總務處 分機510(工作內容)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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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1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19 ~ 114/05/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桃園區建德國民小學
職稱
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總務處各項事務相關行政工作。 (二)協助各處組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務。
資格條件
(一)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尚在有效期間者尤佳。 (二)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三) 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且至報名截止日止,無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事者。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不得任用或陞任情事。 (五) 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六) 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工作認真、品行端正、無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等事件尚在調查階段或犯罪紀錄。能配合學校業務需要調整工作及職務輪調者。 (七) 原單位尚有服務義務或原單位不同意調任者,請勿報名。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投遞履歷。 (二)請於截止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點選「我要應徵」,完成授權同意徵才機關調閱完整履歷(履歷自傳不得空白、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個人資料歷任職務、銓敘審定、考績、獎懲等各項資料正確性。 (三)證明文件A4格式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PDF後上傳(請註記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1)甄選簡歷表(至本校網站公告區下載)(2)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無則免附)(3)身分證正反面、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歷任職務派令及銓審函、最近5次考績通知書(4)退伍令或免役證明書(5)其他:語言能力檢定、採購證照、國外學歷需驗證駐外單位查證學歷文件(無者免附),曾更名者檢附戶籍謄本(記事勿省略)、任現職未滿1年者檢附最後1次派令。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者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四)經錄取後發現所附證件虛偽不實、偽造、變造、冒用,或有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取消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其他 (一)甄選方式: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以電話及校網公告方式通知參加甄選面試,甄選日期及時間於本校網站隨時公告。 (二)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4年7月16日出缺,如屆時原佔缺人員因故未離職,則錄取人員均取消錄取資格。 (三)本次甄選增列候補名額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最長為5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四)本校聯絡電話:(03)3660688人事室 分機710(報名疑問)總務處 分機510(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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