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交通局
行政助理

公告日 114/05/19
刊登起迄日 114/05/19 ~ 114/05/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
職稱 行政助理
職系
職等 比照約僱5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桃園市中壢區強國路68號7~8樓)或桃園工作站(桃園市桃園區介壽路416號2樓)或中壢工作站(桃園市中壢區延平路394號2樓)
工作內容 (一)立體停車場興建工程。 (二)活化閒置空地,規劃興建路外停車場。 (三)路外、路邊停車場統計分析與研擬政策。 (四)路外、路邊停車場可行性研究評估案。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交通、工程或資訊相關科系畢業者。 2.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待遇:月薪38,948元。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紙本報名,意者請於114年5月26日下午5時前寄(親送)達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事室(桃園市中壢區強國路68號8樓),以本處收件⽇期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信封上請註明【參加行政助理職務甄試】。 (二)請檢附下列資料,並同步回傳電子檔至承辦人方小姐信箱[email protected] (連絡電話:03-3777300轉1901): 1.公務⼈員簡式履歷表及簡歷表(請以標楷體繕打,表格請務必⾄本處網站http:// /traffictad.tycg.gov.tw/⾸⾴/便⺠服務/檔案下載區/人事 下載) 2.最⾼學歷證明影本或相關⼯作經驗佐證資料。 3.國⺠⾝分證正反⾯影本。 4.如具⾝⼼障礙⾝分資格者,亦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不另通知。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及郵資封俾利郵寄。 (三)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備取2名,並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等別相當、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辦理。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5/1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19 ~ 114/05/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

職稱

行政助理

職系

職等

比照約僱5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立體停車場興建工程。 (二)活化閒置空地,規劃興建路外停車場。 (三)路外、路邊停車場統計分析與研擬政策。 (四)路外、路邊停車場可行性研究評估案。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交通、工程或資訊相關科系畢業者。 2.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待遇:月薪38,948元。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紙本報名,意者請於114年5月26日下午5時前寄(親送)達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事室(桃園市中壢區強國路68號8樓),以本處收件⽇期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信封上請註明【參加行政助理職務甄試】。 (二)請檢附下列資料,並同步回傳電子檔至承辦人方小姐信箱[email protected] (連絡電話:03-3777300轉1901): 1.公務⼈員簡式履歷表及簡歷表(請以標楷體繕打,表格請務必⾄本處網站http:// /traffictad.tycg.gov.tw/⾸⾴/便⺠服務/檔案下載區/人事 下載) 2.最⾼學歷證明影本或相關⼯作經驗佐證資料。 3.國⺠⾝分證正反⾯影本。 4.如具⾝⼼障礙⾝分資格者,亦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不另通知。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及郵資封俾利郵寄。 (三)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備取2名,並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等別相當、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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