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助理員

公告日 114/05/19
刊登起迄日 114/05/19 ~ 114/05/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文教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臺中市西區市府路41巷19號
工作內容 (一)文化資產管理維護及審議相關業務。 (二)文化資產相關調查資訊彙整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具辦理文化資產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應徵,請於公告截止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 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等資料供本處調閱。 (二)請將下列相關資料掃描成一份電子檔後完整上傳,未完整上傳附件資料者, 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 1.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現職派令。 3.現職及歷次銓敘部審定函。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5.通過英檢證書或其他證照。 (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處將擇資歷適當人員通知參加面試或測驗,時間另行通知,若資料未齊、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五)本次公開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人,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報名人員均不適當時,本處得予以從缺。 (六)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4-22290280轉317許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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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1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19 ~ 114/05/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文教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一)文化資產管理維護及審議相關業務。 (二)文化資產相關調查資訊彙整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具辦理文化資產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應徵,請於公告截止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 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等資料供本處調閱。 (二)請將下列相關資料掃描成一份電子檔後完整上傳,未完整上傳附件資料者, 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 1.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現職派令。 3.現職及歷次銓敘部審定函。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5.通過英檢證書或其他證照。 (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處將擇資歷適當人員通知參加面試或測驗,時間另行通知,若資料未齊、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五)本次公開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人,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報名人員均不適當時,本處得予以從缺。 (六)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4-22290280轉317許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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