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永和區秀朗國民小學
事務組長

公告日 114/05/19
刊登起迄日 114/05/19 ~ 114/06/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永和區秀朗國民小學
職稱 事務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永和區得和路202號
工作內容 (一)熟悉學校總務處事務管理規則、營繕工程、招標事務,物品採購等有關法令規章及專業知識。 (二)辦理工程、財物、勞務招標及各項採購等事宜。 (三)辦理學校水電維護等事宜。 (四)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與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規定不得任用及相關法令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未曾受懲戒處分、行政處分,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並能配合學校需要做職務調整及職務輪調。 (四)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五)具事務管理實務經驗,具採購證照者尤佳。
聯絡方式 有關本職缺工作內容問題,請洽本校總務處吳主任,電話:(02)2942-0451分機5501;其餘問題請洽人事室翁小姐,分機5802。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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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1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19 ~ 114/06/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永和區秀朗國民小學

職稱

事務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一)熟悉學校總務處事務管理規則、營繕工程、招標事務,物品採購等有關法令規章及專業知識。 (二)辦理工程、財物、勞務招標及各項採購等事宜。 (三)辦理學校水電維護等事宜。 (四)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與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規定不得任用及相關法令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未曾受懲戒處分、行政處分,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並能配合學校需要做職務調整及職務輪調。 (四)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五)具事務管理實務經驗,具採購證照者尤佳。

聯絡方式

有關本職缺工作內容問題,請洽本校總務處吳主任,電話:(02)2942-0451分機5501;其餘問題請洽人事室翁小姐,分機5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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